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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那个屁字怎么也骂不出来,陈雷有点良心发现倒了杯水给我。
喝了口,嗓子好了一些。
“挺难受的?”他帮我把杯子放下。
“恩,四年了。”我说,闭上了眼睛。
“告别的时候都说了些什么?”
“都是些祝福什么的。”我顶着嗓子冒烟的危险说。
“给我说说,我得学着点。”
“那不用。”我咳嗽了声,偏偏这个时候嗓子哑了。
“算了。”他就那么无所谓的笑,“该是散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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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一晃就过去了。
我以为三年该是个什么样,一个世界杯,加了一百块钱薪水,还有就是准备贷款买房,相了几次的婚,被女人扇过一次耳光,气走了六个介绍人,我妈有一次真的就气的说不出话来。
然后顺利娶了一个五官端正的女人,学着跟街上的大妈争一颗降价白菜。
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慢慢被生活变的粗俗。
我是一偏激固执的人,陈雷说,我早晚栽那,我告诉他,我已经栽了。
洛文雨一次电话也没打来。
我去了一次陈雷的城市,他开店了,不干净的那种。不过生意好象做的不错。蚊子不学好,也跟着他干了起来。我不知道他俩现在算什么,那已经不在我关心的范围内了。我媳妇最近去医院检查,没准明年我就能有自己的孩子,我希望是个女孩。要是陈雷那样的小子,我就得被活活气死。
我把这话告诉陈雷的时候,他笑了下,说,我这样的你再也碰不到了。
那一刻我真的有点想哭。
本来就该这样的。
可现在请把刚才的那段忘了。
从现在开始,我告诉你,我他妈犯的最大的一个错误。说起这个错误,你可以跟我一起回忆一下那根该死的冰棍,然后该死相遇,我忍不住的回头,在他小屋子里,答应和他做伙伴,然后……
我他妈总爱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我要命的三年是这么过的:一个世界杯,他砸坏了我买的彩电,我罚他刷了半年碗;加了一百块钱薪水,每月按时寄给我妈,他抱怨说好久没吃上肉了,我说,那行,你找卖肉的去吧!从那之后他就只会在我身上找平衡,之后嘀咕着,只能拿排骨凑合;还有就是准备贷款买房,他小子一分也帮不上,全累我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