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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不想跳,”他说,“这可不是我的任务。”
“哦,你害怕了。”
“好吧,”他说,“我是害怕了。如果你要跳的话,我是得提防着点。”
《灵与肉》的音乐响起。她常唱这支歌,现在她缓缓走到乐队中间。
“她叫什么?”埃米莉·吉根福斯轻声地问。
“海琳·霍尔曼。”杜威·哈丁斯德恩回答。
“霍尔曼?她也真敢叫!”埃米莉说。
“为什么不敢?”维克·史密斯有些纳闷。
“为什么?有一个歌手就叫这个名字。莉比·霍尔曼。对吧?莉比?或者莉迪?不,是莉比。就是莉比·霍尔曼。她发过唱片。”埃米莉肯定地说。
“她当然可以取跟莉比·霍尔曼同样的名字。”爱玛·佛列格勒认为。
“她不行。”埃米莉辩道。
“她可以,”爱玛说,“莉比·霍尔曼的真名也不叫莉比·霍尔曼。”
“是吗?”埃米莉怀疑地说,“你怎么知道,爱玛?”
“我有几个朋友来自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确切地说,是路德的朋友。路德?”
“什么事?”路德应道。
“你在俄亥俄州辛辛那提的朋友,还记得吗?他们的两个孩子死于脑膜炎——”
“是脑脊髓炎,”路德纠正道,他刚刚在和威拉德·多安纳聊天。
“好的,我知道了,”爱玛说,“他们叫什么名字?”
“斯库尔兹。哈里·斯库尔兹。怎么啦?要打电话请他参加舞会吗?”
“不,不用了。我只想知道莉比·霍尔曼的真名叫什么,就是那个歌手。”
“你怎么不先问我呢?”路德说。
“好吧,告诉我们吧。”
“弗莱达。她叫弗莱达。”
“哦,你们够幸运了,”爱玛说,“他可没告诉过别人。这个叫斯库尔兹的朋友,住在克里夫兰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