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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一直在我试炼到一半的时候,我都觉得诺曼帝国是黑炎城的敌人,也有可能是我毕业后所要面临的最大的敌人,在黑炎城事件发生之后,有一段时间我都非常恐慌,生怕毕业后一服兵役就要和你们在战场上相见,然后被你们干掉,那时在学校里,诺曼帝国铁角军团在学校的牲口之中被描述得非常的可怕,这个想法一直持续到铁角军团的大军出现在黑炎城的第二天早上,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想要保卫的黑炎城的煤钢联合会在你们的包围下坚持了几个小时就无条件投降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我觉得我他妈的简直就是一个白痴和傻逼,煤钢联合会的那些鸟人,那些掌握着黑炎城最多财富,最强军队的家伙,居然连打都不敢打一下,就宣布投降了,我他妈的居然还想着毕业的时候为这么一群没有种的家伙去卖命,去为了他们的黑炎城和你们打仗?”
“那些家伙穿在脚上的一双皮鞋的价格比我老爸辛苦一年挣的工钱都多,在黑炎城的明光大街的商店里,那些人穿的一双皮鞋要十六个金币,而我老爸一年最多只能挣十二三个金币,我和老妈在家里做米酿补贴家用,家里开了个米酿铺,一年也就挣几个金币的辛苦钱,三个铜子儿一碗的米酿,涨一个铜子儿的价格生意就要不好,老妈就要愁的皱眉头,在此之前,我老爸给我最多的一次零花钱就是在生存试炼的前两天,他悄悄的攒了一点私房钱,然后在我生存试炼前两天,给了我三个银币,让我去找个女人,在生存试炼前告别处男生涯。”
这个时候,张铁面前的所有大兵们都已经停下了脚步。
“我这种拿着老爸攒下的三个银币私房钱才能去找女人的家伙,我这种在家里有时候连多喝一碗三个铜子儿的米酿都舍不得的家伙,居然还想着去保卫那些买一双皮鞋就比我老爸一年工资都要多的家伙?居然还想用生命去保卫那些在面对敌人时连一个晚上都坚持不下来的家伙?居然还想去保卫那种把你卖了才想起来要通知你一声的家伙?我终于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白痴就是我自己!”
张铁说到这里,他面对着的那几十个人都安静了下来,这样的故事因为真诚,所以更加的能打动人心。在张铁说到自己老爸用私房钱给了自己三个银币在生存试炼之前去找女人的时候,在说到自己家里做一碗米酿只卖三个铜子儿的时候,那围着张铁的人,在同一时间,都想起了自己家里的父母。甚至就连旁边场地上一些正在训练的人都围了过来,听着张铁在讲自己的故事。
整个铁血营,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少尉。
“所以,在知道黑炎城投降的那个早上,我一下子醒悟了,我用比任何人都快的速度,接受了这个事实,我没有觉得可惜,我只是庆幸,我老哥就在黑炎城的城卫军中服役,想到他不用为了那些混蛋和你们兵戎相见,我只觉得很庆幸,这样的安达曼联盟,这样的黑炎城,完蛋就完蛋了,没有什么好可惜的,那跟我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我们家住在城里,可我老爸整天辛勤工作,他要交税,我老妈辛勤劳动,家里的米酿生意也要交税,我老哥享受了几年义务交易,他要服义务兵役,我家里还有一个混蛋大哥甚至在服兵役的时候成了烈士,我们家里从上到下没有一个人欠黑炎城和煤钢联合会什么,对那些商人来说,黑炎城所有的一切都建立在这种做生意一样的交换基础之上。既然是交易,那么,我不需要为它去卖命,为它去呐喊,只要我家里的人没事就好。成为一个诺曼帝国的公民,未必就是坏事,我在发现自己成为诺曼帝国公民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试炼中利用帝国的野蛮试炼规则,在野狼城堡,当着上千人,亲手把一个三番五次想要置我于死地的阴毒小人的脖子给扭断了,那是一个真正的畜生,我把几个杂碎踩在了脚下,那一刻,我畅快无比,我简直想大声高呼诺曼帝国万岁。”
“试炼回来后,刚到黑炎城,我就被一个小人诬告入狱,幸亏我在试炼的时候机缘巧合练成了铁血暗劲,所以并没有死在黑炎城的监狱里,也多亏我试炼时救过的三十九师团一名斥候兄弟在知道我入狱之后的积极奔走,为我洗脱了诺曼帝国敌人的罪名,最后才有机会见到莱布尼茨上校,莱布尼茨上校在知道我的这些经历后,一看到我就宣布把我征召入伍了,并按照诺曼帝国的规则授予我少尉军衔,把我丢来了铁血营,我没有拒绝,甚至还有几分窃喜,因为这总归是一件很拉风,感觉很有前途的事情,而且,就算要卖命的话,为帝国的皇帝卖命总比为几个做买卖的家伙卖命要有前途得多,关于最后这一点,我已经有了深刻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