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以羌戎为猎犬 (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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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他不能是巫、商贾、百工、赘婿,在以农业为重的秦,这些都被视为末业,尤其是商人和赘婿,更是谪边的首选。
其次,良家子不仅自已奉公守法,往上推三代人,家族中也无犯罪历史。
最后,良家子要有一定家产,奴婢、马、牛等动产,田、宅等不动产都在计算之,必须在十万钱以上。
能做到这点的,只有一种家庭——军功贵族。
他们是大秦军功制政策下的受益者,也是大秦的忠实拥护者。
陇西、北地、上郡、云中、九原、雁门六郡75000骑,除了40000羌戎之民之外,约有5000人为‘良家子’,其余则是普通士伍。
剩下的75000人,中尉军出30000,其余则从各郡郡兵,以及黔首士伍中抽取。
至于150000民夫,优先征调各地的罪犯,商贾,赘婿,轻侠,闾左贫民,其次是黔首。
“除了这些外,你可知此次对匈奴用兵,杨端和他们为何会如此大张旗鼓的征辟羌戎之民?”
扶苏思考片刻之后,答道:“关外地形复杂,且需要长途奔袭,羌戎之民熟悉地形,善骑射,确实是此次征讨匈奴最好的猎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