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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清把欠钱的人按照所欠金额的大小来先后审问。
第一个是赌徒段老五,段老五家就在陈盛对面,据段老五自己交代他那天晚上去了镇上的赌坊赌钱,大约在未时离开的赌坊,赌坊的人也能证明他在这个时间离开,但是至于他到家的时间却缺乏人证。
第二个是渔夫王忠,他说他整晚都在渔船上打渔,直到快要天亮才回来。
第三个是铁匠赵麻子,供词是说整晚都在家没没有外出过。
第四个是陈全,他亥时前曾去过陈盛家一趟,去送自己母亲为陈盛未出生的孩子做的鞋子,当时在陈盛家没有多逗留就回去了,这点在陈盛和陈全母亲那里得到了证实。
袁清梳理了四个人的证词,每个人都有作案的时间和动机,但是在证据上却仍旧一无所获。
没办法,袁清只能再次去复查了案发现场,她几乎把脸都贴在了地面上,想看看能不能发现一些之前遗漏的证物或者线索,可惜仍然一无所获。
袁清和武阳有只好再去陈盛家碰碰运气,看看陈盛还能不能回忆出有价值的线索。
两个人在门口就闻到了一股焦味,原来是陈盛在焚烧他母亲的遗物,都是一些衣物。
袁清问陈盛:“欠你钱的这四个人,有没有谁和起过争执?或者有谁没有能力偿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