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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十六岁,在西藏当兵。
牧场上,常常可以看到牧民在纺羊毛。左手拿着一个枣核形的线棰,上面别着一个发卡样的小工具,右手从羊毛堆里拈出一个头,缠在工具上一旋转,羊毛就像被施了魔法,乖乖地把原本藏在自己身躯里的毛线吐了出来。
纺羊毛的姿势很美,甚至可以一边走一边纺。于是牧民背上的羊毛堆渐渐缩小,最后终于消失在高原透明的蓝色空气里了。而手中的线棰则像一个贪吃的胖子,肚子膨胀起来,绕满了均匀细密的毛线。
一天,女兵里年长又最心灵手巧的小如说:“我们自己来捻毛线,再染上颜色,再亲手织成毛衣,自己穿或送人,是不是都很别致?”
大家都乐意一试。
第一步是筹措羊毛。几天以后,每人都搜集了一麻袋。
小如找来的都是雪白的山羊毛,又轻又软,好像一朵朵轻柔的云彩。她说,这些羊毛不是用剪子剪下来的,是请牧民用手,从羊肚子下面最暖和的地方抓下来的。许多年之后,我才在书上看到,这种山羊身上最细软的小毛,叫“羊绒”,被人视为“软黄金”。我敢肯定,小如当时并不懂这些,她只是凭自己的聪慧和直觉,做出了这样的选择。
我的麻袋里黑毛也有,白毛也有,像一盘鏖战中的围棋。粗糙的硬毛夹杂其中,松针般挺立。小如说,这种毛织出衣服会很扎人。我满不在乎地说,我早打算好了,织毛袜子,不怕扎。
我们跃跃欲试地预备捻线。小如说:“别忙。羊毛还得洗呢。你们愿意穿着自己织的毛衣走过去,人家耸着鼻子说,怎么这么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