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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力便开始等待。佩锐绨思向镜子更凑近了点,聚精会神地蹙眉紧盯着脸上的一点。这位蓝色天堂之主个子也很高,大约六英尺二寸,两条又长又壮的粗腿上,撑起一只巨大的、弧形向下倾斜的肚子。头发渐秃,还有资深酒鬼特有的酒糟鼻。看模样,似乎有五十岁了。他感觉自己看上去顶多五十岁(前夜若没有和芬力还有其他坎-托阿喝醉了耍酒疯,还能再年轻一点)。他刚到这里时已经五十岁,那是很多年前了;至少有二十五年,说不定还少算了好几年。在世界的这一边,时间感变得愚钝,恰如方向感,你很容易就会丧失这些判断力。有些乡巴佬甚至还疯了。而一旦他们永远失去了阳光制造机——
疱疹的尖端鼓胀起来……微微颤抖……爆破。啊!
一股带血丝的脓液从被感染的伤口飙出来,径直喷上了镜子,又沿着微微凸起的镜面迟缓地滑下。平力·佩锐绨思用指尖将它抹去,转而弹向马桶,又将指头伸向芬力。
芬力摇了摇头,似乎被激怒般发出一阵低沉的呻吟,恐怕任何一个资深的节食者都很熟悉这番低吼,于是,他指引着蓝色天堂之主将手指伸进自己的嘴里。他将脓液吮了个干干净净,之后,带着咂吧声松开了手指。
“真不应该,但真的忍不住。”芬力说,“你是不是告诉过我,那一边的乡巴佬就喜欢吃半生的牛肉,明知道没好处?”
“没错。”平力用舒洁面巾纸擦拭着疱疹伤口(仍在滋滋不断地渗出脓血)。他来这儿已经很久了,不会再回去了,有万千理由留在这里,但是最近他开始关注时事了,就在前不久——可以说一年前吧?——他开始看《纽约时报》,报纸送得基本上还算规律。他非常喜欢这份时报,最爱做每天都有的填字游戏。就算是和家乡扯上一点关系吧。
“可他们照样吃下去。都一样。”
“嗯哼,我认为很多人都这样。”他打开医药柜,拿出一瓶雷氏药业生产的过氧化氢。
“是你不好,伸到我眼皮底下。”芬力说,“这东西对我们没什么坏处;有股天然的甜味,就像蜂蜜和草莓。问题在于,这是在雷劈。”接着,生怕他的老板没听明白似的,芬力又补充道:“不管它吃起来有多甜,跑出来的味道却不对劲儿。有毒,就这么说吧。”
佩锐绨思捏着一只棉花球浸在过氧化氢里,再擦拭脸颊上的伤。他非常明白芬力在说什么,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呢?来这里之前、也就是披上这里的总管大袍之前,他大概有三十多年没在自己脸上发现一个疱疹的影儿了。可现在呢,两颊和前额上都有疱疹,鬓角和太阳穴还有痤疮,鼻子上下满是恶心人的黑头粉刺,甚至,脖子上还长了个囊肿,得马上找冈林——这里的药剂师——除掉它。(佩锐绨思认为一个医生名为“冈林”真是糟透了;这种发音让他无法不想到“腐烂”和“神经节”②『注:冈林(Gangli)的发音与“神经节”(ganglion)和“腐烂、坏疽”(gangrene)相近。』)相对来说,獭辛和坎-托阿都不太会染上皮肤病,但他们的皮肉却常常莫名其妙、自作主张地裂开口子,而且,他们还得忍受流鼻血和其他的小毛病——被岩石和荆棘划破、扎破的外伤若不好好处理,便很容易因感染致死。一开始,使用抗生素还有点用;但很快就无效了。被誉为“制药学史上的奇迹”的同维甲酸③『注:同维甲酸(Accutane),一种颇有争议的痤疮、重度粉刺的治疗药物。』也面临同样无奈的处境。显然,问题出在环境上;死亡从周遭的每块岩石、每撮泥土中散发出来。要是你想看看情况最坏时能到何种程度,那就去看看罗德人吧,这些日子以来,罗德里克之子们不比缓型突变异种好多少。当然啦,因为他们四处游荡,游走到很远……那里还算是东南部吗?他们游荡向某个方向,到了夜里,会见到微弱的红光泛在天际,不管怎样,每个人都说万事万物到了那个地方都将糟到极点。平力不知道这种传言是否属实,但他打心眼里觉得那该是事实。他们不会把法蒂后面的土地称为迪斯寇迪亚,因为那儿是观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