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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克拉荷马州梅镇的梅恩大街中间横着一具尸体,一动不动。
尼克并不感到惊讶。自从离开纽约之后,他见过的尸体已经不计其数。他怀疑一路上的死人超过1000具,可能还有他没见到的。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死尸味道,简直可以让你当场昏厥过去。再多一个死人,或多或少,区别不大了。
但当这具尸体突然坐起来的时候,他的心里“轰”地一下子,极度的恐慌使他再一次控制不住自行车。一阵轻微地摇晃,接着剧烈地抖动,最后哗啦一声倒在了地上,把尼克重重地扔在俄克拉荷马州3号大街的人行道上。双手擦伤,前额也跌破了。
“伟大的家伙,哦,先生,你跌跟头了。”尸体说道,迈着可以称作友好的步子,摇摇晃晃地向尼克走来。“你没有参加赛车?我的天啊1
尼克没有听见这句话。他盯着人行道上他双手之间的那块地方,血从他额头的伤口一滴滴落在这里,不知道受的伤有多严重。那双手落在他的肩上时,他突然想起尸体这回事,于是挣扎着用手掌心和鞋跟撑在地上爬起,眼睛从那块地方抬起来,充满了恐惧。
“不要这样害怕。”尸体说话了。尼克这才看清他根本不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快乐地看着自己,一只手紧握着一瓶威士忌。现在尼克明白了。这不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醉倒在道路中间的酒鬼。
尼克冲他点了点头,用大拇指和食指划了个圈。这时,一滴热乎乎的液体慢慢地流进雷·布思折磨过的那只眼里,引起一阵刺痛。他掀起眼罩,用前臂擦了擦。今天,他恢复了一些视力,但合上那只好眼时,世界又成了斑斑驳驳的一片混沌。他重新戴好眼罩,慢慢走到路边,紧靠着一辆挂着堪萨斯城牌照的普利茅斯车一屁股坐下来。
汽车保险杠映出前额的那块伤口,他看得清清楚楚,看起来骇人,但不是很深。他应该找个医院,给伤口消消毒,然后贴上块“邦迪”。他想全身组织里残存的盘尼西林还能抗御一切感染。一想起大腿上的枪伤,他又立刻害怕起来。他挑出手掌里的一些碎石渣,痛得龇牙咧嘴。
手里攥着威士忌酒瓶子的人无动于衷地看着这一切。如果尼克抬头的话,他会立刻感到晕眩,非常难受。当他掉过头去再仔细观察从汽车保险杠上映出的伤口时,那个男人那张整齐光洁、没有一丝皱纹的脸却已经没有了生气,显得毫无表情。他穿着褪色的“比利”裤,脚上是一双笨重的工人靴。他身高5尺9寸,金黄色的头发,眼睛明亮有神,纯蓝色,如玉米穗一样的睫毛。毫无疑问,他肯定有瑞典或挪威的血统。看起来不会超过23岁。
他站在那里,脸上毫无表情,像一个被拔掉插头的机器人。之后,渐渐地,开始有了血色,被威士忌浸红的眼睛开始闪烁出光芒。他微笑着。他已经记起来了,眼前发生了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