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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我写下的关于斯特里克兰德夫妇的材料后,我意识到他们一定显得模糊不清。我无法赋予他们有血有肉的特点,让书中人物有他们自己的生活,存活于书页之中。而且,我说不清这是不是我的错误,于是绞尽脑汁回忆种种特质,让他们栩栩如生。我觉得,下功夫写出一些说话的窍门或者一些奇怪的习惯,应该能让他们不同凡响,有他们自己的特点。他们站在那里,却像旧挂毯上的人物造型。他们与背景融合在一起,从远处看他们连人形都没了,只剩下一点斑驳的色彩。我唯一的借口是:他们给我的印象就是这样。你在他们身上看到的只有模糊不清的东西。有些人是社会机制的一部分,因此他们才能存在于社会之中,也只能靠社会活着。他们像身体里基本的细胞,而且,只要他们保持健康,就会在那个巨大的整体里被吞没。斯特里克兰德夫妇家是一个中产阶级的普通家庭:一个讨人喜欢、殷勤好客的女人,有一种无害的狂热,喜欢与文学界一些小名人交往;一个相当无趣的男人,在慈悲的上苍给他安排的生活位置上恪尽职守;两个健康可爱的孩子。不同凡响的东西凤毛麟角。我不知道他们身上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把众人的好奇心搅动起来。
我把后来发生的情况想了又想,扪心自问是不是我脑力不达,看不到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一些超凡脱俗的东西。也许吧。从那时到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对人情世故有了不少了解,可是即使当初认识斯特里克兰德夫妇时我就有了这番阅历,我对他们的判断也不会有什么不同。不过我已认识到人是变幻莫测的,如今的我就不会像那年初秋返回伦敦时那样,听到那个消息后吓一跳了,不会的。
我回到伦敦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就在杰明大街碰上了罗丝·沃特福德。
“你看起来非常得意,兴冲冲的。”我说,“你这是怎么了?”
她微笑起来,眼中闪烁着我熟识的刻毒,这意味着她听说了关于她一个朋友的什么丑闻。文学女子的本能是十分敏锐的。
“你见过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是不是?”
不仅她的脸,而且她的整个身子,都给人一种急切感。我点了点头。我揣度这个可怜的倒霉鬼是不是在证券交易所丢了老本,或者是被一辆公共马车撞上了。
“难道不是太吓人了吗?他跑了,扔下太太不管了。”
沃特福德小姐一定觉得在杰明大街的路边没法好好发挥这个话题,于是,她像一个艺术家一样把这一事实赤裸裸地抛出来,并宣称她还不知道具体情况。我不能让她屈才,说如此微不足道的环境哪能阻止她把细节说清楚,可她执意不肯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