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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薛鸣海让朱冉冉签的,根本就不是什么业务授权书,里面居然夹了两份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 朱冉冉把朱家茶园和茶厂, 全部转到了丈夫薛鸣海手里。
朱家在农村盖的房子他们没办法弄到手, 但朱父在城里给朱冉冉买的三套房子, 却被薛鸣海以做生意筹措资金为由, 低价转卖给了薛家人。
搞笑的是,就连薛家买房子的钱,都是薛鸣海从朱家茶厂账户里挪过去的。
而且还是以茶叶销售业务提成的名义, 合理合法地挪过去的, 就算是法院也不能判他挪用公款。
就这样, 短短四个月, 薛家人里应外合, 把朱家的茶园、茶厂和所有能拿走的财产,全部洗到了自己家名下。
薛鸣海这个人, 对朱冉冉倒是还有那么一丁点良心,他在薛家人的洗脑下,觉得老丈人没了,朱家的产业以后都是自己的, 还是掌握在自己手里比较好。
但对于妻子朱冉冉, 他一个初中毕业的打工仔,能娶到这么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大学生, 薛鸣海心里一直很满意,并不想和妻子离婚。
他想的是反正以后老婆孩子都是靠他养活的,既然如此,家里的产业在谁手里, 那不都是一样吗?
因此,向来听话的薛鸣海,第一次违背了家人的意愿,不肯和朱冉冉离婚,还想着让朱冉冉再生个儿子,以后把茶园和茶厂都传给自己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