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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冯飞宇终于是出了绵绵大山,山下是一个大集镇,热闹而又繁华,当然繁华只是相对的,相对于路上偶然见到的一些偏远的山村而言,相对于冯飞宇以前所熟悉的集镇,这里只能算是农村,而且还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农村相似。
这里没有钢筋水泥建筑,有地只是一些砖瓦结构或者木结构的房子;没有宽阔的沥青路面,只有还算平整的黄土奢成的路面;路上偶然有车驰过,却已不是奔驰、宝马,而是蹄声嗒嗒的马车!或者干脆就是骑马,而且马背上的骑者还一个个意气风发,很有点优越感,当然,他们有优越的资本,起码在他们面对马屁股后面喝灰的、弯腰气喘如牛的百姓而言,他们绝对有这个资本!
冯飞宇也是在这群百姓之中。但他却没有半分气喘地意思,悠闲得就象是睡足了三天三夜。好似在自家庭院里漫步的年青人,一袭紫色长袍随风轻舞,长发飘荡下,露出一张俊逸地面孔,一双眼睛明亮中带着三分新奇,顾盼之间,神采飞扬,脚下的步伐也飘逸而又随意,仿佛踩着一种特别地韵律,让人忍不住去探寻他的下一步会迈向何方。
已经有很多人在悄悄注视中这今年轻人。人人心中都有疑问,不象是读书人,因为他有一幅武者的健壮体魄;也不象是一个武者,因为他也有一种超脱的气质,这种气质不是武林好手的威仪,更象是智者的高远,在这么多人的拥挤街道,他也是真正地鹤立鸡群!前面是一座酒搂,名字也带有古色古香之意:醉仙搂!冯飞宇漫步而入。他并不是要喝酒,而是要吃点饭,快十天了,他还没有吃过一餐正式的饭,大都是在荒野之间吃点野味,虽然他已经将意识里传授的“轩辕烘烤法”发挥到一个连开创者都望尘莫及的高度,烤出来的野味色、香、味俱佳,但依然代替不了饭食,十天没吃盐,他早就觉得嘴巴里淡得连味觉器官都已退化。
酒搂里很热闹,而且宽大无比,大厅里有十几张桌子,还一点都不觉得拥挤,大约有五、六张桌子上都坐有人,有的是六七个,有的则只有一个,桌子上菜点并不丰富,看来这里的人还没有什么大吃大喝的习惯。冯飞宇在靠窗的一张桌子旁坐下,一个伙计连忙跑过来,一哈腰说:“这位爷!用点什么?”
冯飞宇微微一愣,他还没有听过“爷”这个称呼,但瞬间释然,入乡随俗!微微一笑:“来点米饭,随便弄两个炒菜!”
伙计躬身答应:“本店有上好的女儿红,爷,要不要用点?”
冯飞宇摇头:“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