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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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白书:
致詹宁斯巡官,或其他有关人士,我从菲尔博士处已得知案情的整个发展,他也听我述说了作案过程。我坦然面对。依稀记得,法律文件上应注明“神智清醒”或类似字眼,但我相信这项惯例我若未加以严格遵行将受到谅解,因为我对法律文件惯例毫不熟悉。
我还是开诚布公地招认吧。这不难做到——因为自白书完成之后,我只消举枪自尽就得解脱了。方才有那么片刻,我还处心积虑,要在对谈中将菲尔博士射杀。可惜枪烟只剩一枚子弹。当我拿出枪对准他时,他用手比了比自己的颈子,暗示此举将给我带来处绞刑的后果。经过三思,我不免想留下子弹,好一枪把自己了断。这远胜过被人家吊死,我因而放下了武器。我坦承,我恨菲尔博士,打心底痛恨他揭发了我。但我总得把自己的福祉摆第一位,我毕竟不想被吊死。人说那十分痛苦,我却最没能耐忍受痛苦。
我要率先盖棺论定,为自己说句公道话。这世界待我太薄,我不是个罪犯呀。我资质优异,受过良好教育。我敢说,在任何团体我都熠熠发光,对此也颇感欣慰。我拒绝透露自己真实姓名,就让个人来历永远尘封起来,以防大家寻线查出。其实早年我确曾研读过神学。事不凑巧,我被某神学院开除了——所谓不凑巧,无非只是我这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对神的敬拜敌不过一个漂亮女子的吸引力,一时失足罢了。但若说我偷窃金钱,我至今仍要郑重否认,也鄙斥任何人指控我曾企图将这事嫁祸于同学。
父母亲对我并不了解,也未付出同情。被踢出神学院的我,不免感觉怀才不过。简言之:我求职无门。我的天赋才干多好,但凡给我一个机会,都会在短时间内飞黄腾达。可惜苦无机会,甚至不值一顾的工作都没份。我向一位姑妈借钱(她已不在人世,愿她安息!)混日子过,饱尝了贫困的苦头——是的,我曾饥寒交迫——对此境遇深恶痛绝。好想安顿下来过舒适的生活,受人尊重,发挥所长,品尝安逸的乐趣。
三年多以前,我在纽西兰驶来的客轮上结识年轻的汤玛士·奥德里·桑德士。他说,他透过叔父的一位老友班杰明·阿诺爵士,运用影响力在英国谋得一份棒呆了的新职务,而他与这位爵士从未谋面。我因熟悉神学,因此在那趟旅程中与年轻的汤玛士·桑德士结为好友。这些毋须赘述了。那个可怜虫抵达英国后,不久就死了。这样一来,我灵机一动想到,藉此良机旧日的我应该消失,摇身一变成为假的汤玛士·桑德士,顶替他前去查特罕到任。我并不怕事迹会败露,因为我对他的过去掌握了很多,足以取代他。反正他的叔父从来不离奥克兰一步。当然啦,我得跟他叔父通信保持联络。但许久才需写一封,又是打字的,不必担心笔迹不符。此外,我把桑德士护照上亲笔签名模仿得维妙维肖,不担心他叔父起疑。桑德士在英国虽就读过伊顿公学,可是他大学及神学课程都是远在纽西兰的圣玻那菲斯学院研修的。因此我在此地遇到他同窗旧识的可能性反而不大。
生活纵然写意,却也平淡无奇。没错,我晋身到了绅士的社会阶层。可是——谁能例外——我还想要做个富有面潇洒的绅士。然而我必须压抑种种物质欲望,日常讲道才能表里合一以服众。我可以自豪豪地说,我教区的帐目清清楚楚,有史以来只有唯一的一次——郡上一个女侍威胁要将她被我欺负的丑闻张扬出去——我万不得已才擅用公款好打发她。可我向往更优越的生活。好比说,住遍充满欧陆情调的大饭店,仆役成列地伺候,并不时地谈一场恋爱。
我与菲尔博士的谈话中,发现他几乎什么都知情了。我从老安东尼·史塔伯斯的日记——是他的公子提摩西·史塔伯斯好心给我看的——推敲到跟菲尔博上三年多之后所得相同的结论。我研判女巫角水井下一定藏了财物。如果这财物是可以拿去变卖的——珠宝或金块什么的——我就可以立即辞掉工作一走了之。
这也不须详述了。命运——厄运——又介入了。上帝为何默许这种事发生?那藏宝处竟让我给找到了。乐的是,果真全都是宝石。早年我在伦敦曾结识一个可靠的人。他能在比利时安特卫普海港搞定黑市,替我卖个好价钱……我厌恶“搞定”这个字,破坏了我被誉为“阿狄生第二”的纯正散文风格。但由它去吧……我在说,我找到那些珠宝了。保守估计,它们价值可有五千英镑上下之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