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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哥谭生活的时间足够尤利西斯明白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儿是一座金字塔一般的城市,上流社会人士只占据金字塔的小小一截,但却是高高在上的塔尖,坐拥整座城市的百分之九十;而后是中产阶级,中间的中坚力量,他们小有财富,习惯顺应社会规则,拥有足够他们生存的资源;最后是所谓的底层,那些近乎一无所有,铺展开却被整座城市压在最底下,还要作为金字塔底座的那些,底层。
尤利西斯在哥谭,就是底层。
他一无所有只能流浪,他吃不饱肚子,找不到遮风挡雨的地方,更没有什么办法穿到合身的衣服,又或者把自己弄得干净,只是活着,还活着而已。
他当然也遇到过好人。
炸鸡店的老板会赶走在在屋檐下躲雨的他,但也会在关店前找到巷子后面的小孩子,粗声粗气地喊他“喂”,说东西没卖完,拿了赶紧走。
他自然也遇到过坏人。
比如那些零碎的炸鸡——虽然裹的面粉有炸鸡块儿的两三倍大——尤利西斯只和小狗才刚刚分享了两块,就被另外的人抢走了。
抢他的也不过是几个半大的孩子,但是比尤利西斯高出半个脑袋,手腕比他脚腕还粗。
小狗还能凶巴巴地呲牙护食,尤利西斯却只能把藏下来的那块儿塞进小狗嘴巴里,沉默地低头后退,以自保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