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小明月想以身相许 (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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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虎哥就是酒吧的老板。
当年陈彩红烂赌,欠下三十多万的赌债,大虎哥的老爹也是债主之一,手里有一张陈彩红欠他的,两万元欠条。
原本,在小明月母亲的帮助下,陈彩红可以把所有赌债都还清。
但是事情就是这么巧——
在陈彩红拿到钱,准备还赌债的前一天,大虎哥的爹去找另一个人追债,把欠债人追得直接跳河,闹出了人命。大虎哥的爹被抓去坐牢,判了二十年,现在都还没放出来。
大虎哥长大后,没再走父亲的老路,而是攒钱开了一个酒吧,老老实实过日子。陆明月读高中时卖酒打工的地方,就是大虎哥开的酒吧。
由于陆明月长得漂亮,无意中替大虎哥招揽了不少生意。大虎哥为人讲义气,见她一个小姑娘不容易,一直都很照顾她。
渐渐的,二人成了好朋友。
陆明月听他谈起坐牢的父亲,无意中知道了欠条的事。她当时总觉得,这张欠条也许有用,于是拜托大虎哥先把欠条给她保管,让他先别去找陈彩红要债,她会努力打工还他两万。
大虎哥比陆明月年长十岁,一直把她当成亲妹妹一样疼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