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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头瘪了一大块、鹿角给祸祸成了渣渣后,这头悲催的老角鹿终于断了气,差点没脱力的萧云扒拉了下鹿身,见可算是不动了,这才松了口气。
“狗爪子根本代替不了人的手,妈滴难怪物种竞争中最终还是直立猿占了上风……哎呀卧槽!”
嘀咕着丢掉把他的前爪咯得生疼的石块,萧云瞅了眼隐隐作痛的肉垫,好悬没本能地一舌头舔上去——得亏鼻子凑近了又闻到前爪上精彩纷呈的气味,这才及时刹车把脑袋别开。
“本能真特嘛阔怕!”萧云从老角鹿身上下来,一地狼藉的血腥说实话挺恶心人的,但是肚子饿了的人没那瞎矫情的余地,就是……“等等,尼玛,怎么吃?!”
现代人包括萧云本人,联想到荒野求生这个词儿的时候脑中出现的画面不是鲁滨逊就是贝爷,反正都是一个雄壮的爷们高冷孤独地坐在荒野间,身前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篝火上烤着任何能吃的动物脂肪蛋白质——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连抄石头砸鹿头都很不利索的萧云,要怎么用他的狗爪子来完成生火烤肉这种超级高难度操作?
一脸懵逼的萧云看看自己沾染血腥和不知多少年陈年污垢的狗爪,再看看颈部以下完完整整的老角鹿,脑中一片空白。
几百米外,大嚼青草的鹿群中,一头健壮的雄鹿耳朵动了动,警惕地抬头看向它牺牲同胞倒伏的方向。
它看见那头猎杀了它同胞的捕猎者把脑袋凑到牺牲同胞的脖颈处,半张着大嘴,固定着这个姿势,一动不动。
雄鹿抖了抖耳朵,一边咀嚼口中青草,一边默默注视那个奇怪的、完成了捕猎却并不进食的掠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