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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彻头彻尾的恐虐信徒和血神的爪牙。罗兰对他们的了解可能仅限于宏观层面,因为艾斯林人曾经出现过不下五位恐虐的传奇战士,是极为尚武的诺斯卡部落。
“无论如何进攻,我们都无法避免与艾斯林人进行一场硬碰硬的对决。”罗兰沉声说道,“我们可以偷袭他们,让他们措手不及,但艾斯林人的劫掠船也会在南部海岸线游荡。他们是一个常年征战的大型部落。”
“他们的战士数以千计,”一个劫掠队长补充道,“他们的首领克尔斯维是克纳斯的冠军,传说他双手及膝、口吐酸液、脚蹄有甲,力大无比,是一个真正的神选者。”
“神选者又如何?”一个诺斯卡劫掠冠军不屑地笑道,“我打不过他?我们首领的骑士剑一个照面就能砍死他,把他的头盖骨挖出来当酒杯。”
如果他说的是自己,众人可能会嗤之以鼻,因为诺斯卡人喜欢酒后吹牛。但他说的是罗兰,众人却毫无怀疑。所有人都亲眼见证了罗兰同时对战两个混沌大魔的壮举,尤其是留下了奸奇大魔那个不知名的万变魔君。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转向罗兰,诺斯卡人打架时类似于演义,一个强大的首领不仅能提振士气,更是让诺斯卡人坚信战斗必胜的信念。历史上,诺斯卡人曾多次作为混沌仆从军跟随四神神选或冠军攻打人类诸国,但凡冠军或神选被杀死,他们都会撤退。
罗兰看着盯着他看的诸位诺斯卡劫掠队长,“别看着我,把混沌勇士和劫掠精锐留给我,”他淡淡地说道,“剩下的,就交给你们了。”
只要我们采取侧翼攻击,我就与他们正面交锋。无论战术如何,最终胜负仍取决于军团的整体实力。
“劫掠。杀戮。”诺斯卡队长们齐声应和,他们的手掌在武器上轻敲,表达对罗兰决策的坚定支持。在如此强大的领袖带领下,诺斯卡人对于即将到来的劫掠战争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