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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作家的故乡,在他们的艺术生命里尤为重要。有人说,作家的代表作品往往与作家的故乡和童年有关,对这一观点我举双手赞成。
我的代表作品,以《父亲进城》为主的父亲系列小说,既写到了故乡又写到了童年,当然还与自己的家庭有关。写与故乡有关的小说,我会觉得特顺手,心里一直涌动着一种激动,这份激动支撑着我漫长的写作过程。当然我的灵感也与故乡有关,我试图通过不同题材、不同视角去写故乡,但总是觉得写得不够,写得不透,有许多话要说,这些话如同一张网,织成了一个又一个文学命题。这些命题,犹如一座座巨大的山峰,等着我一个又一个地去攀登,就像人的欲望,永无止境。
我发表作品的时间,应该追溯到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初,写诗歌,写小说,在没成名之前,小说作品发表了有四百多万字。应该说,写小说圈里的人还是知道的;被更多的读者所知道,还是缘于小说《父亲进城》被改编成《激情燃烧的岁月》之后,当然还有后来的《军歌嘹亮》,也就是说,好多读者是先知道了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后,才知道我的“父亲系列小说”的。于是就有许多人质询我,说我只能写父亲系列小说这样的题材。这样的质询当然有失偏颇,我是在创作小说十几个年头之后才开始创作“父亲系列小说”的。在这之前,写过几百万字各式各样的小说,只不过“父亲系列小说”让我的名声传播得更广泛一些而已。
在“父亲系列小说”之前,我创作过东北土匪系列小说,如《快枪手》《横赌》《老夫少妻》等等。《快枪手》被美国好莱坞导演霍林·休斯金拍成了美国大片,只不过中国的观众还没有看到。我现在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部长篇小说,应该是东北土匪系列小说的一种延续和发展。就小说的命题和故事,我在这里不想多说,读者看完这部小说会有自己的评判,我一直相信读者的眼力,他们是最公正的判官。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说我的东北故乡,我之所以把故乡称为东北,而不具体到某个省份,那是因为对关内的人来说,东北是同一个地域,把东三省的人统称为东北人。我的故乡从近代史开始,发生了许多轶事,大到改朝换代,小到平民土匪生活,这些都构成文学中的故事。我一直欣赏东北人的豪情和侠义,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头掉了碗大的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仗义疏财,两肋插刀,颇有几分“春秋”精神。我为这种精神激动和自豪。这是我写作小说的一个母题,由这种母题诞生出了各色人的生存状态。文学的最终目的是探寻最原始的那一部分,少伪饰,多真情,只有这样的作品才能打动人。
不仅如此,我的故乡和生存在那里的人们,也有着许多陋习和劣根上的东西,这些都是不能让人忍受的。两种人生存在一起,就有了两种极致,极致的结果是,东北容易出两种人,一种是大英雄,还有一种就是大汉奸。我在这里说的大汉奸,并不是指多大,而是指“奸”的程度。这两种人构成了东北人生存的世界,让人又爱又恨,结果就有些复杂,于是就有了生活和文学。
生活有时是说不清的,那就让文学去说,结果文学本身不如生活那么富有更为广阔的多义性,最后文学只能是生活的一部分。文学也说不清楚的事,只能等着读者去评判了,读者永远是最清醒的智者。
石钟山于200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