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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住了几天,唐小霜也慢慢接受了自己穿越过来的事实。比起其他小说情节中女主角穿越过来要嘛是弃妃或者爹不疼没娘爱的,她现在的处境真是极好的。每天吃喝有人伺候,过着米虫般的生活。并且也习惯了季璇玑这个名字,唐小霜也不是她的真名,她的真名是什么估计自己也不记得了,唐小霜这个名字不过是自己为了掩饰身份杀了一位年龄样貌和她差不多的女子得来的,她杀了这位少女,顶替了她的一切。
看着镜子中季璇玑的模样,没有惊世之美,长发绾成朝云近香髻,几缕碎发散在两颊,一支镂金孔雀海棠步摇装饰,皮肤倒是白里透红,估计像季璇玑这个年代的大小姐,一年四季出门都有人打伞,想黑除非天生。眼睛很特别,没有像众美女一般水汪汪的大眼,长得极其妖媚,不需要画眼线,眼角自然微微上扬,配上如烟柳眉,不需要靠其他单凭这双眼睛必能勾人心弦。
看来季璇玑很喜欢红色,赤红古纹双蝶云形长裙,朱红软丝帕,梅红描凤锦鞋。全身上下几乎全是红色,她过换成一身素色长裙,但穿起来极其平庸毫无特色,远不如红色好看,看来季璇玑不一定喜欢红色,是不得已而为之吧。不过这也无妨,她本身也偏好红色,她喜欢如同鲜血一般的红色,刺激。
在房间里坐了一上午,甚是无聊,没有勾心斗角杀人放火的戏码上演,感觉自己再这样坐下去真的会疯掉,季府唯一能打发时间的花园已经走了不下百遍,走到她觉那些花花草草看到她都想自我了断枯死得了。她又尝不是想要自我了断,传说中的那些后妈,除了那位知书达礼的小姐,现在应该叫做二夫人,来看过她次,其他见都没见过。唯一来探望她的那位二夫人一进门就开始拉着她大聊特聊观音菩萨那些事,对于一个无神论者来说,这是何等残忍,好在来了几次后,看到她压根没有兴趣,二夫人也就不来了,据折柳说,又到了她每月一次的闭门念经的日子。
二夫人讲了一句话深深印入唐小霜的脑海,那就是有因必有果,无聊的时候她就开始想,到底是什么因,她才会来到这里。她不爱看小说,不爱看电视剧,唯一的兴趣就是杀人和弹琴。但是因为一次行动中误杀了自己最爱的人,从此不愿沾染鲜血逃离组织。
其实弹琴最开始也不是她的兴趣,只是小时候不爱读书,放学不爱做作业,隔壁邻居家的老奶奶是退休的音乐老师,弹得一手好古筝,为了逃避做作业,刚开始唐小霜就装得很有兴趣的弹,弹久了发现其实很无聊,但是做作业更想死,那就接着弹,不知不觉弹了十几年。
渐渐的发现弹琴好像成了自己生活的一部分,有时候弹着弹着走神,外婆就会过来点点她的额头,慈祥的说:“累就别弹了。”这时候唐小霜总会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问外婆想要听什么。不管她弹什么,外婆总是说很好听很好听,这也是激励自己继续弹琴的唯二动力吧,唯一是不用写作业。
但是很明显,唐小霜并没有多少弹琴的天赋,她曾经自嘲的想过她的天赋应该都用来杀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