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字卷 第一百零六 母子,母女,兄妹 (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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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钗已经满了十二岁了,按照大周这个时代的惯例,满十二便是可以考虑婚姻之事了,不是说需要出嫁了,而是可以考虑婚姻对象的问题了。
像薛家这等家庭,好歹也是大家望族,这确定婚姻也不是随随便便之事,若是要寻个满意人家,更需仔细斟酌。
一两年时间花下来也属正常,到时候宝钗满了十四岁,基本上就可以考虑什么时候成婚了。
按照大周这边的规制,女子成亲年龄不得小于十四岁,但惯例则是十六岁左右为最佳,超过十八岁便是有些略大了。
所以一般说来大家闺秀都不会超过二十岁就会出嫁,超过二十岁基本上都属于有什么问题难以出嫁的了。
倒是对男子没有这么多约束,除了不低于十四岁这个低限外,其他并无太多羁绊,但一般说来也是不超过二十岁为宜。
见女儿有些羞涩,深怕儿子又说出一些不着调的话来,薛姨妈赶紧道:“总之你们舅舅是不会害你们的,他在京中人脉宽泛,见多识广,若是能替你妹妹寻个好人家,那也是一桩好事,……”
“娘,女儿年龄还小……”薛宝钗本来不想多言,但又怕母亲说得太露骨。
“母亲,这宝玉成日里往咱们院里跑,你说舅舅是不是想要撮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