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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前友美、丰崎寿寿、七条孝文当初就决定该控制彼此见面的次数。显而易见,警察已盯上友美了。盯上她的话,搜查的触手必然会伸向丰崎寿寿。然后没准顺藤摸瓜就会找到七条孝文这里。
这些亲属被杀的遗属们不等法律的救助而直接报复了凶手。法律的救助通常总是慢一拍,对遗属来说也是不充分的。以牙还牙,被害人遗属的悲哀只能由罪犯的生命来补偿。
这次的报复,如果没有三人的通力合作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一旦三人的合作关系被证实,精心策划的报复行动就会浮出水面了。
三人为了不留下联系的痕迹,决定通过公用电话联系。立野恭一死后,三人的亲密感越来越强,他们已是在同一条船上了。
当他们肯定了立野恭一是共同的敌人后,就携手把他干掉了。法律的救援无法愈合他们丧失至亲的悲痛。三人携手达成复仇的目的后,就是要接受法律制裁的戴罪之身了。
“我半个身子都入土了,但你们还年轻,绝对不能被抓住。万一警察查过来了,你们就把事情推到我身上。”七条说。
“不能把责任只推到七条先生身上,我们是同一条船上的。”友美和寿寿说。
“你们这样说,我很高兴,但你们不该跟一个老人绑在一块。逃吧,必须设法逃跑。我们要是被逮到了,死去的三个人会伤心的,也等于没达成复仇的目的。”七条这样教训两人。
七条觉得,比起对于法制社会不容许存在的自救复仇行为的责任感,他对这两个女孩子更负有责任。作为最年长的自己,不是该阻止二人的复仇行动吗?结果自己却领着她们把复仇计划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