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十级嘲讽 (第7/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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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端正,一脸严肃。
才到点他就开了口,简单道:“双方的证据目录和相关证据都已经相互交换,现在就请大家都仔细看看,包括合议庭这边。有异议的话及时提出,由书记员记录。今天主要就是给案件定定性,确认一下你们两边争议的焦点,再看看适用哪国法律,能不能调解。”
法院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证据交换环节算是最重要的。一是为了排除掉失真的、无关的以及非法的证据,二是为了让双方互相了解对方的证据情况,给双方足够的准备时间,确保开庭审理的时候不会有哪一方搞证据突袭,突然拿出什么关键性证据,让另一方毫无准备,以此保证公平公正。
所以某些律政剧里一些突然找到关键性证据冲入法庭随后扭转了庭审局面的剧情,纯属扯淡。
真要搞证据突袭,法庭未必承认;
就算证据经过勘验没问题,对审理的确有作用,搞突袭的律师也会被处罚。
聪明的律师,不搞证据突袭;
老辣的律师,则会利用好证据交换环节,从对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分析对方的策略,并且会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排除一些对己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
公开审理基本都是故事的尾声。
真正的较量从证据交换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