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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十二金钗的结局。
林黛玉(字倾萱),自不必多说,前面写的后记中有破镜重圆(金陵相会),相夫教子(归隐之后)。
贾探春(字萩筝),后记待定。
薛宝钗(字雪瑾),怎么说呢,我自己觉得蛮可惜的,但确实没什么特别好的办法。
作为现代人,近亲结婚是不可取的,虽然这在古代人看来是亲上加亲,再合适不过了。这也算我给王攸保留的魂穿者的属性吧。
其次要考虑林黛玉和贾探春的想法,尤其是后者,毕竟薛宝钗先是嫁给了贾宝玉,是贾宝玉的妻子,还有就是那封休书的合法性,另外就是李纨,有现成的例子,倘若此二人皆死,那也没什么好说的。
我原本也考虑过改嫁一事,这一点在拙作《御史》中提及过,毕竟有史可依,宋朝时的女性改嫁便屡见不鲜。
宋代女性享有离婚再嫁的权利,但即便如此,也有着一些限制。有兴趣的可自己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