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ter14 损伤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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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很多人说,法医在命案侦破工作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法医的成败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侦查破案工作的成败呢?因为法医除了掌握调查、现场勘查的信息以外,他们还掌握了最重要的尸体信息。
一起命案中,尸体是整个现场的中心,所有的犯罪活动都是围绕尸体进行的。尸体上,也最能反映出犯罪活动的痕迹。人体结构大多一样,但是尸体上,却有着不同于其他人体的信息。除了我们之前介绍的尸体现象以外,更重要的就是损伤。而法医病理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重点就围绕在研究损伤上。
在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尸体上,或多或少都会有损伤的存在。有的损伤直接决定了机体的死亡,而有的损伤虽然不造成死亡,却能给法医提供比致命伤更有用的信息。
不是很完全地概括,机体若是非正常死亡,主要由以下几种因素导致: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中毒、潜在性疾病导致的猝死。中毒和猝死的尸体可能不会有什么明显的损伤,但是机械性损伤和机械性窒息导致的死亡,一般都会有损伤的存在。这一篇中,我们主要是概括性地对机械性损伤进行介绍。机械性损伤是法医所见尸体中,最为多见的一种死亡成因。也是法医最多利用,作为推断作案过程、刻画犯罪分子的依据。所谓的机械性损伤是指致伤物作用于机体,引起组织结构破坏和功能障碍。
损伤在人体上的表现形态主要有擦伤、挫伤、创、骨和关节伤、肢体离断以及出血。这些尸体上的损伤,可能是因为有运动物体撞击人体所致,也有可能是运动的人体撞击固定的物体所致,也有可能是运动的人体和运动的物体撞击所致。物体和人的运动静止状态,法医都可以通过一些细微的变化进行判断。
比如:一具尸体的后枕部发现有一块皮下出血以及颅骨骨折。那么,这一处损伤,究竟是运动的物体打击的呢,还是运动的人体撞击地面形成的呢?这决定案件的性质,究竟是他杀还是意外摔跌?法医通过尸体检验,发现死者后枕部脑组织有一处挫伤出血以外,对侧的额部也发现了脑挫伤和出血。这就是法医们常说的“对冲伤”。对冲伤一般是减速运动造成的,换句话说,是运动的头颅枕部碰撞静止的地面,不仅在碰撞处发生了损伤,而且对侧的额部脑组织也和颅骨因为惯性作用碰撞而出血。而击打之类的加速运动是不会造成对冲伤的。所以,这是一起摔跌致死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而不是被人突然袭击的他杀案件。
常见的损伤,主要有钝器伤、锐器伤以及火器伤。法医可以根据每一处损伤的具体形态来分辨。比如尸体头上发现了一处创口,那么这一处创口是被刀砍的呢,还是被砖头打击撕裂的呢?法医会对创口进行仔细的研究,如果创口光滑整齐、创腔内没有错综复杂的软组织纤维,说明这处创口是锐器切开的;反之,如果创口边缘不整齐,创腔内有一些没有断裂的软组织纤维(组织间桥),那么说明这处创口是钝器和骨骼相互挤压,导致软组织撕裂所致。分辨钝器伤、锐器伤还是火器伤,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有的案件中,还真容易混淆。比如尸体上有一个圆形的小洞,贯穿了手臂。那么这处损伤是枪弹形成的呢,还是诸如铁钎那样圆形刺器形成的呢?这里面就有很多学问了。
法医在研究损伤的时候,首要的是要研究哪一处损伤是致命伤。一般能够致命的机械性损伤,要么就是导致颅脑严重损伤,伤及生命中枢导致死亡;要么就是重要气管破裂,不能维持生命而死亡;要么就是器官和血管破裂,导致大量失血而死亡。偶尔也会有一些其他因素导致死亡的案例,比如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看起来并不能致命,但是这些损伤却导致机体出现挤压综合征,最后急性肾衰而死亡。
其次,法医还会研究一些不能致命,但是对案件分析有重要作用的损伤。比如我们经常说的三种特殊形态损伤:威逼伤、抵抗伤、约束伤。这些损伤在每具尸体上的表现不同,但是经过分析只要能够确认,就可以对案件有帮助,有时还会是关键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