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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枪,就是大家所熟知的毛瑟手枪,也叫快慢机,能装二十发弹匣,拨到连发挡上,一扣扳机,二十发子弹突突突就打出去了,短距离之内跟冲锋枪威力差不多,却要小巧不少。
在整个民国时期,这种威力大造价低,耐用实用的驳壳枪被广泛装备,不仅是正规军,但凡是个有点家底的马匪土贼腰上都别一把。
马不前这些年走南闯北,也不可能光用剑,时代不同了,你剑再快还能快的过子弹吗?
所以他的枪法也还算说得过去。
就这样,马不前在神药寨停留三天,第四天凌晨,鸡未啼,狗未起,马不前便带着那熟苗出发了。
熟苗本不愿意再去带路,因为惧怕山神会降罪于他,但一看到马不前怀里那黄澄澄金灿灿的小黄鱼和成包的大洋,也起了贪财之心,早把山神降罪抛到九霄云外。
二人行了小半日,来到千库山外围的一片林子里。
熟苗已经累的气喘吁吁,虽说是山里汉子,翻山越岭也是常事,却没见过马不前这样生猛的人,一路走来不用喝水,不做休息,脸不红气不喘。
马不前见那熟苗累的紧了,便止步说道:“权且歇息一下,前面就是千窟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