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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哲摇上车窗,长舒了一口气,好像所有让他局促的气氛都消失了,他将车开到公寓楼下的路边,车里开着顶灯,双闪的咔哒声有节奏地跳跃着,他拿出手机点开ins,不自觉点进了丁安的账号,这一两周她都没有更新过什么内容,最近的一张照片还停留在费城博物馆的镇馆之宝——马塞尔·杜尚的“小便池”。
“哪有人把这个拍了放ins上,还配文‘其实这是一个座机’的。”姜哲心里觉得好笑,但又随机退出平台,收起了手机。“这个家伙,最近在忙什么呢?”他默默想着,同时从车里出来进了公寓大楼。
洗完澡,他穿着白色T恤和一条棉质的运动裤坐在沙发上,头发刚刚吹干,正要打开一包狗粮时,客厅里一条棕色毛发的哈士奇便朝他扑了过来,欢快地摇着尾巴。“Fifi,别把口水蹭我腿上啊,我刚洗完澡。”说罢用手指了指小狗,语气带着些许命令的口吻,听到这话,Fifi很快老实起来,蹲在自己的饭盆边,嘴里发出“呜呜”的声响,好像是听懂了主人的情绪。姜哲将狗粮倒在盘子里,Fifi便立刻开动了,“吃吧吃吧,你真是吃得比我还贵。”姜哲摸了摸Fifi的头,又给它端来了一盆水,这只哈士奇是学校一个印度校友Sanjay送给他的,因为这个校友要结婚了,家里的空间没有办法再养狗,于是便将Fifi送给了姜哲,转眼照顾它快1年。Fifi现在已经3岁了,活泼爱动,而且还挺聪明,姜哲常常觉得它能听懂自己的指令,有时甚至可以感受到自己的情绪。
姜哲拿出手机,拍了一段Fifi疯狂进食的小视频发到了ins上。
他一边看电视,一边时不时刷刷手机,很快朋友们的点赞和评论开始增加,他看到了Sanjay的评论,林瑾秋的评论,连学院前台值班的黑人大妈也给他点了个赞,但是好像迟迟没有看到丁安冒出来点赞或者评论。
姜哲有点不悦地将手机仍在一边,看了眼Fifi说道:“怪你吧,你能不能吃得优雅一点啊。”Fifi抬头看了眼姜哲,歪着脑袋,这一次它似乎没有读懂主人的情绪,一边吃还一边冲他叫唤了两声,水汪汪的眼睛像是两颗熟透的葡萄。
手机在沙发上,电视也在播着,姜哲躺在沙发另一头逐渐困意来袭,Fifi在他身边转悠了两圈也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在一旁睡觉了。姜哲住在12楼,客厅的落地窗户外,能看到远处的查尔斯河,河道边星星点点,城市的夜景像是一幅流动的抽象画,这样的画面姜哲看到过无数次,他也有无数次坐在窗边问自己,3年,4年,5年以后,我还在这里吗?我还能看着这个城市的夜景吗?毕业后我又会去哪里?就像林瑾秋常常对他说的,如果想要继续留在这里,想要在数学领域有所建树,他必须要更努力,必须要作出一些妥协,必须要努力融入这个学术圈子,尽管他有点不喜欢林瑾秋做事情的目的性,可是他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是对的。
时钟滴答响着,电视新闻也像是一个遥远的背景音,但是在这些声音的衬托下,夜里反而出奇的安静。姜哲和Fifi都在沙发上睡着了,一旁的手机屏幕却弹出一个提示,是丁安给他最新的视频点了一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