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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呕!呕呕!”妈妈连连点头,脸上不是味儿。爸要是带他出去,便没这些事。爸给亲友贺喜或吊祭去,只是为吃。在路上父子就商议好:你爱吃丸子,是不是?好吧,爸给多夹几个。吃完饭上哪儿呢?出城玩玩?还是上老黑的干果子店?要是上老黑那里去,爸可以睡个觉,而天赐可以任意的吃葡萄干,蜜枣;而且伙计们都愿陪着他玩:在柜里藏闷儿,拔萝芭,或是赌烟卷画儿。男人们不问这个那个的。况且老黑还有一群孩子呢。这群孩子中能走路的全不常在家。不过,要赶上他们在家,那个乐趣差不多和作一回皇上一样。这群孩子永远不穿小马褂,脚老光着,而经验非常的丰富。男的和女的一样。全知道城外的一切河沟里出产什么,都晓得怎样掏小麻雀,捉蜻蜓,捞青虾,钓田鸡,挖蟋蟀……他们的脸,脖子,脊背,都黑得起亮;有泥也不擦,等泥片自己掉下去,或是被汗冲了走。
天赐跟他们玩半天,才知道自己的浅薄,而非常高兴他们的和爱可亲。他们都让着他,比如捉老瞎的时候,他要是被捉住,该打十板就只打五板,可是打得一样的疼。天赐忍着痛,不哭;他晓得他们的打手板是出于诚意,打得不疼还打个什么劲?他们诚意的告诉他,小马褂不是人穿的。假如出城去掏麻雀或捞青虾,可能穿着马褂吗?说得他闭口无言,而暗恨妈妈。提到了妈妈,他们更有办法:“妈妈?妈妈的腿慢呀。一打就跑;妈妈追不上。”
“妈妈要不给饭吃呢?”天赐问。
“就不吃!非等妈妈来劝不可。”
“妈妈要是不来劝呢?”
“先偷个馒头垫垫底儿。”
听了这个和一些别的,天赐开始觉到该怎样作个男子。和爸回家的时候,先得了爸的同意——在路上不用穿小马褂了。爸不反对。到了家中,他预备扒袜子,看光脚行得开行不开。把袜子扯下来,先到厨房探探纪妈的口气。
“你这孩子,找打呢!”
天赐心里说:“打?我会跑!”假装没事似的往妈妈屋中走,鼻子卷起高度的反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