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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你怎么看?”疯牛缓缓问道,“你觉得,臭虫刚才的那些话,我们能相信几分?”说罢,他伸出手,分开食指和中指,做了个要抽雪茄的姿势。
拜兰连忙剪好雪茄,规规矩矩地递了上去。然后拾起打火机,弓着腰,低着头,顺着眼,将疯牛夹在手中的雪茄点燃。疯牛抽了一口。辛辣的烟雾扑面而来,令他略感不适。但他必须忍耐,因为叔叔说过,疯牛大哥最讨厌笨手笨脚的家伙。这是他成为疯牛‘专属跟班’的第八天,他可不想成为大哥眼中的蠢货。不过他还是不经意地皱了下眉。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他也生怕会被大哥发现。但幸好,大哥的注意力并不在他身上,而是在那个双目炯炯有神,总是一副泰然自若神情,帮派的二把手,疯牛的智囊团核心,绰号名为老鹰的那位老人身上。
拜兰偷偷松了一口气。
其实他并不是流氓。他是‘波尔多里’人,还是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他在城里一直找不到工作,再加上碰巧看到叔叔在社交软件上发布的招聘信息——招助理,男,要求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大学生优先,工资面议——于是便动了拜托叔叔的念头。拜兰知道,叔叔是疯牛帮的核心成员,所以他招的人,只能是流氓。但他真的不想再继续无所事事下去了——母亲有病,父亲老了,他只想尽快为这个家出一份力。
叔叔本不同意,然而架不住他的死缠烂打,所以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但同时也警告他道:这事,别让你爹知道,否则,那个家,我就彻底回不去了。还有,别纹身,别打架,别招惹是非,更不许把山里的情况说给其他人听,否则,等到时候,你真出了事,坏了大哥的规矩,我也保不了你。
拜兰满口答应。他获得了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工作地点位于S区的三叉山,疯牛帮的老巢。这是一处足有三个足球场大小的半军事化地带。四周的墙壁由铁丝电网组成,看起来阴森森的,着实令人感到恐惧。还有四座高耸入云的塔楼,分别矗立在这片区域的对角线处。塔楼上有荷枪实弹的卫兵,有巨大的探照灯,还有粗壮如树干大小的机关枪管。初次见到它们时,拜兰不禁被吓出一身冷汗。几座民居散落其间,大多数为简易铁皮房。只有在居中位置处,有一座勉强能算得上是别墅的建筑物——三层,落地窗,白墙蓝顶。类似巴洛克风格,但又有和式建筑的影子,显得有些不伦不类的。而且这栋房屋做工粗糙,用料简易,也没有喷泉、花园等配套设施,一看就不是专业设计师设计出来的东西。它是疯牛大哥的家。拜兰的主要工作地点,也是在这里。
工作内容主要是伺候大哥和他家人的生活起居——三位太太,三个孩子,还有疯牛本人。
其实他们已经有了一位女仆,但那个女孩笨手笨脚的,长得也不好看,所以疯牛很不满意。他本想辞退她,可三位太太不同意,更不允许招其他女仆进来,所以疯牛只得招‘男性专属跟班’了。
叔叔说,疯牛大哥以前并不喜欢整这种东西,他以前的生活起居,都是小弟们在负责。可自从几个月前,他去了中心区一趟后,就突然变了性子。他似乎是在学习那些贵族的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