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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的确偷过一回东西。那时他还住在城市。当时外祖母病了,他自己也没活可干。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于是他走进一条小街边的一家马具店,从放钱的抽屉里拿了一美元七十五美分。
马具店是一个留着长胡子的老头开的。他看见这孩子鬼鬼祟祟地乱转并没当回事。乘老头到街上跟一个赶马车的人说话的工夫,汤姆打开抽屉,拿了钱就走。后来他被捉住了,外祖母提出自己每周打扫两次店铺,这样干了一个月才把事情平息下去。汤姆感到很羞愧,可也挺高兴。“羞愧是应当的,而且我因此懂得了一些新的事情。”他对外祖母说。外祖母虽然搞不懂他在说什么,但因为太喜欢他了,所以懂不懂都不要紧。
汤姆·福斯特在银行家的马厩里住了一年,随后又工作无着了。他把马照顾得不太好,而且老惹银行家太太生气。她吩咐汤姆去修剪草坪,他给忘了。她又打发他去商店或者邮局办点事,他去了就不再回来,跟一帮大人和孩子瞎混,消磨掉整个下午,就那么无所事事地站着,听别人聊天,偶尔碰到什么人对他说点什么就搭句腔。就像过去在城市里的妓院或者晚上跟小青年们在街上乱跑一样,在温斯堡,他总是有办法融入本地人中间,却又明显地同他们的生活保持距离。
丢了怀特家的工作后,汤姆没有再跟外祖母一起住,不过晚上外祖母经常来看汤姆。他租了老鲁弗斯·怀廷的小木楼后边的一间屋子。这栋楼在杜安街上,距离主街不远,几年来老头子一直把它当法律事务所的办公室。他已经老态龙钟,而且又特别健忘,无法从事他的职业了,可他还未意识到自己的力不从心。老头子喜欢汤姆,让他每月只交一块钱房租。向晚时分律师回家后,这里就成了汤姆的地盘,他在火炉旁边的地板上躺下来,一连几个小时陷在深思中。晚上,外祖母来了就坐在律师的椅子里抽烟,汤姆一句话也不说,跟平时在大家面前一样。
老太婆聊起天来兴致很高。有时她对在银行家屋里碰上的什么事来气了,会骂上好几个钟头。她用自己挣的钱买了个拖把,定期来打扫律师事务所。等到整个屋子变得一尘不染,散发出清洁的气味,她就点上陶土制的烟斗和汤姆一起吸。“你要是准备好去死了,我也就不打算活了。”她对躺在椅子旁边地板上的孩子说。
汤姆·福斯特很享受在温斯堡的生活。他做点小零工,比如给厨房的炉灶劈柴、修剪房前的草坪之类。五月下旬到六月初这段时间,他就去田里摘草莓。他有的是工夫无所事事地四处游荡,他也喜欢这样。银行家怀特送过他一件旧外套,他穿着太大,不过外祖母把它改小了。他还有一件大衣,也是怀特先生送的,里面衬着毛,好几处毛都脱落了,但还是挺保暖,冬天他就裹着它睡觉。他觉得自己过日子的方式够好了,对温斯堡提供给他的这一切感到很快乐也很满足。
即便是荒唐至极的小事也能让汤姆高兴。我想这就是人们喜爱他的原因。星期五下午,赫尔杂货店一般都要烘咖啡,为周六生意兴隆时作准备,那股醇厚的香味会一直弥漫到主街之外。这时,汤姆·福斯特出现了,他在店铺后面的一只箱子上坐下。他可以一动不动地坐上一个钟头,全身心地沉醉在令他快乐得飘飘然的香味当中。“我喜欢这种香味,”他温柔地说,“它让我想起那些遥远的往事,遥远的地方和事物。”
一天晚上,汤姆·福斯特喝醉了。这件事说来有些奇怪。以前他从没喝醉过。真的,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喝过一滴会上瘾的东西,可是那次他觉得有必要醉上一次,于是就喝醉了。
汤姆在辛辛那提的时候目睹过很多事情,都跟丑恶、犯罪和色情有关。其实,他知道的这类事比温斯堡任何一个人知道的都要多。特别是跟性有关的事,都是以很可怕的方式展现,在他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看过那些在寒冷的夜晚站在肮脏的房屋前的女人和停下来跟她们搭话的男人的眼神后,他觉得会在自己的生活中把性这种东西彻底排除掉。邻居家有个女人勾引过他,他跟着她来到一间屋子里。他永远不会忘记房间里的气味和那女人眼中流露出的贪婪神色。这让他感到特别恶心,在他的灵魂中留下了一块可怕的伤疤。以前他总觉得女人单纯无邪,就像外祖母那样。有了那次经历后,他便把女人从心中清除掉了。他生性温柔,以致什么都恨不起来,由于理解不了,他决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