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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归化是殖民过程的重要内容。传教士戴维森夫妇与多数殖民者一样,认为当地土著是拉迪亚德·吉普林所谓的“白人的负担”。他们不但保守顽固,更兼狡猾阴险,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假上帝之名恣意干涉践踏当地的文化风俗,像一种毒素腐蚀着南太平洋诸岛。受着征服欲望的驱使,戴维森以威胁和说教压服了汤普森,她(或许只是表面上)的忏悔与依赖满足了戴维森的虚荣心,又让他陷入一种躁动不安的谵妄:“这是真正的重生。她的灵魂如深夜一样黑暗,现在已如初雪般洁白。我既谦卑又害怕。她对所有罪过的那份悔恨,很美。我都不配触碰她的衣裳。”肉欲的魔鬼戴着信仰的面具征服了他。当汤普森撕破了这副假面,传教士的信念轰然崩塌,极端的幸福立刻变为极端的绝望。
毛姆巧妙利用人物的关系,让戴维森太太为戴维森的形象做必要的铺垫,以麦克菲尔医生这个不可知论者的立场讲述整个故事。其中的高超之处在于,正是观察者有局限的视角拓展了想象的空间,创造出十足的戏剧性气氛,让人读到结局后再回过头来寻找被忽略的细节,细细品味方才领略个中玄机。
《雨》以其普遍的人性主题、强烈的讽刺基调和戏剧色彩超越了时代,也超越了地域的界限。应该说,这几篇小说中的情节皆来自人物与其环境的对立,而不是他们与其情感倾注的当地人或“混血儿”之间的冲突。当地土著不过是异域风景上活动的影子,他们并无个性,爱恨感知仅仅处在人类的童年阶段(《麦金托什》中的沃克尔:他们是我的孩子;《阿赤》中的尼尔森:人一旦育发出灵魂,他便失去了伊甸园),也因此被赋予童年特有的纯真与美,尽管并不总是令人愉悦,却具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毛姆的故事将他们与大自然等同起来,在《雨》里达到了极致——当地人变得陌生而可怕,与古老、蛮荒的背景结合成一股强大的势力:他们光着脚啪嗒啪嗒尾随着你,让你忍不住回头去看。你会觉得他们会悄悄溜到你身后,随时将一把长刀插入你的肩胛骨下……他们有点像画在神庙墙垣上的古埃及人,周身带有一种源自亘古的恐怖。这股势力漫散为一场接天连地的雨,代表了不可战胜的天性、本能和欲望。在小说的结尾,毛姆让那个商人穿上当地人的缠腰布,这就像是自然之力在获得胜利后的炫耀和告别。
C. K.切斯特顿说过:“文学是奢侈品,小说是必需品。”优秀的小说让我们以树木见森林,而艺术真实具有比存在本身更灿烂、更持久的魅力。毛姆的故事凭借深邃的洞察和独到的讽刺,如同一面镜子折射出人性的本色。尽管他的文字通俗易懂,却富有传统散文的精致、优美与简洁,非殚精竭虑不能再现,对翻译者来说既是享受又是考验,但种种艰辛与这份“奢侈的必需品”所提供的精神犒赏相比,都显得微不足道。
于大卫
2016年5月29日
[1]这时他的未婚妻赛瑞与前夫办理完了离婚,她与毛姆已经有了一个女儿,看来不得不结婚了。可赛瑞是天底下毛姆最不想见的人,所以找了个借口逃掉了,虽然最终两人还是结了婚。
[2]毛姆侄子回忆说:“父亲嘱咐我们千万不要跟那个臭名昭著的杰拉德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