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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之二:东宫。名曰东宫,实为摇摇欲坠的棚屋,掩映在西番莲中。这是普罗菲和英国警察邓洛普军士换课并且交谈的地方。普罗菲在和英国警察交往时内心矛盾重重。尽管他不断提醒自己,一刻没有忘记英国人是敌人,不告诉对方自己的姓名,像地下战士那样称自己是“以色列土地上的犹太人”,有时为赢得对方信任才喝下他买的柠檬汽水,有时却不由自主地告诉对方,爸爸也懂拉丁语和希腊语,甚至对人家产生了某种“喜爱”的情感,随即又为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我的心在胸膛里跳荡,犹如一只地下室里的黑豹。我以前从未做过如此杰出的益事,也许以后也不会了。然而几乎与此同时,我嘴里尝到了酸味,卑鄙叛徒的可耻滋味:如同粉笔刮蹭时的战栗。”
场景之三:特里阿扎森林。这是普罗菲和“霍姆”组织成员开会、请求批准他执行刺探任务的地方,也是他因犯有所谓的叛变罪而接受审判的地方。普罗菲的两个小伙伴本·胡尔和奇塔模仿美国影片对他进行了持续不到一刻钟的审判,既严肃,又滑稽,颇具黑色幽默的味道。一脸狐相的本·胡尔得出结论:“本庭相信叛徒所说他从敌人那里得到了一些情报。本庭甚至接受叛徒没有把我们泄露出去的说法。对叛徒所说他未从敌人那里得到任何报酬的错误证词,本庭表示愤慨并予以驳回:叛徒收了薄脆饼干、柠檬汽水、香肠肉卷、英语课、一本包括《新约》在内的《圣经》,《新约》攻击我们的民族。”普罗菲找理由为自己辩解,但无济于事。他一气之下,宣布解散自己创建的地下组织,与朋友们彻底决裂。
表面看来,小说在写少年故事,实际则是把个人命运和共同体前途放在一起来探讨个体身份,显示出作品的道德深意和作家的矛盾心态。作为一个希伯来孩子,普罗菲也和当时的多数犹太人一样,把英国人当成敌人,其人生致力于驱逐外国压迫者,但其灵魂又受压迫者困扰,因为这个压迫者也来自拥有河流与森林的土地,那里钟楼骄傲地耸立,风标平静地在屋顶上旋转。在和英国警察交往时,他很快便被他吸引了,甚至“具有一种冲动,要跑去给他拿杯水”。在某种程度上,审判他的伙伴对他的背叛指控并非子虚乌有:“你普罗菲爱敌人。爱敌人嘛,普罗菲,比泄密还要糟糕。比出卖战斗者还要糟糕。比告发还要糟糕。比卖给他们武器还要糟糕。甚至比站到他们那一边、替他们打仗还要糟糕。爱敌人乃叛变之最,普罗菲。”从某种意义上,小主人公已背叛了20世纪40年代晚期巴勒斯坦地区犹太人心目中约定俗成的价值标准。在他看来,世上有非自私、非精心策划的背叛,也有不卑鄙的叛徒。背叛者爱他正在背叛着的人,因为没有爱就没有背叛。这些富有哲理性的话语揭示出仇英背后的荒谬与非理性狂热。
理智与情感、理想与现实、使命与道义、民族情感与人道主义准则等诸多充满悖论色彩的问题不但令小主人公费解,而且让已经成人的作家无法释怀。(“直至今天,我仍无法向自己解释那是怎么回事。”)当然,在作家开始创作《地下室里的黑豹》的1994年,英国人已经不再是犹太人的敌人,传说中与犹太人具有血亲关系的以实马利的后裔阿拉伯人会成为他们的新敌。作品中写道,人们会为旧日生活在那里的迦南人——指阿拉伯人——感到难过。“犹太人会崛起,打败他们的敌人,石造村庄会毁于一旦,田野和花园将会成为胡狼与狐狸出没的地方,水井将会干枯,农夫、村民、拾橄榄的、修剪桑树的、牧羊人、放驴的都将会被赶进荒野。”
英国警察这样说。犹太女孩雅德娜也这样说:“即便真的是别无选择,你必须去战斗,地下工作者也是极有害的。此外,那些英国人也许很快就会卷铺盖回家。我只希望他们走了以后,我们别后悔,痛悔。”雅德娜是小主人公偷偷暗恋的一个姑娘,比他大八岁。他曾经无意间在屋顶看到雅德娜换衣服,事后一直伺机想请对方原谅,但又羞于启齿,经常为此懊悔不已,由此引发出另一个层面的精神探索,即一个男孩在成长过程中的心理期待问题,这里不再赘言。雅德娜的话与英国警察的说法具有某种关联,就像作家所说:“这些话酷似邓洛普军士所说的,阿拉伯人是弱方,很快他们就会变成新的犹太人。”这些讨论触及到了英国人走后巴勒斯坦何去何从的问题,预见到未来的潜在危险。普罗菲生雅德娜的气,认为雅德娜说出了最好秘而不宣的东西,也生自己的气,因为他没有看出这种关联。在某种程度上,雅德娜有点像他的精神导师,他向她倾诉自己所有的问题与困惑,而她则告诉他从父母和老师那里均无法得到的答案。“你跟我说的那个军士,似乎真的很好,他竟然连孩子都喜欢,但是我认为你不会有什么危险。”喜欢孩子的人懂得爱,会爱的人不会背叛。也许,这种幼年时期的心灵触动是日后形成作家的人道主义情怀的一个诱因吧。
理想主义者希望犹太人与阿拉伯人和平相处,但两个世界中的极端主义人士对此竭力反对。1993年,以色列总理拉宾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主席阿拉法特在挪威达成了《奥斯陆协议》。天真的人们曾一度以为巴以和平在即,但两年后拉宾便倒在了犹太极端主义者的枪下,巴以双方冲突再起,和平再度遥遥无期。一向主张巴以和平的奥兹因在1994年攻击犹太定居点的极端主义分子,也被右翼人士称做叛徒,这在某种程度上与小说的开头相呼应。浮现在普罗菲脑海里的那幅画面:爸爸、妈妈和邓洛普军士在安息日清茶一盏,共话双方感兴趣的话题,雅德娜在吹竖笛,而“我”躺在她脚边的地毯上,地下室里一只幸福的黑豹,迄今依然可以说是作家心目中的一个美好梦想,只是里面的人物发生了变化。从这个意义上,《地下室里的黑豹》用形象的笔法表达了作家的人生理想,在历史与现实之间建构了一种象征性的联系,对本民族信仰深处某种极端性因素发出了危险信号。
当然,小说的动人之处不只在其意蕴,也在其行文、肌理与格调。英国警察离去后给主人公心灵深处留下的永远的痛,母亲故事中那不知漂向何方的蓝色百叶窗,声声竖笛中缓缓重现在记忆中的一个个故人、一件件旧事,使人会在掩卷时慨叹,这就是奥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