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不速之客 (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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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讨厌望月王仁,文坛也没人对他有好感,甚至没有人认为他有才华。不知礼数也就算了,还在众人面前大方地与有夫之妇接吻,是个连强奸暴行都干得出的家伙,总以为天下女人全是他的囊中物,所以至今还是个王老五。
不过他在传播界倒是挺有人望,还不是因为他爱装阔,况且媒体人不比思想,比的是笔力,因此全为他的笔杆所眩惑。加上媒体人无法以历史观点思考,只能以现实表象判断事物,因此身为当红流行作家的他,自恃傲慢、自大妄为。说什么没他那种信念无法成为艺术家,将自身的傲慢无礼,美化成一种品德,而好色乃是一介天才的证据,自己与普通人的神经构造不一样等极尽扭曲之词。
我当然是抱着看好戏的心态,加上土居光一同行,文坛与画坛两大惹人嫌野兽正面交锋。原来如此,一马在玩这花样。这全是一马搞出来的把戏,我却只顾自己被这群家伙激怒,丝毫未注意他们只是配酒小菜而已。
没想到我的期待却落了个空,他们果真非等闲之辈,尽管粗暴神经发达,和流氓没两样,却完全没起过任何冲突。
“唷!光一,你不喝几杯吗?”
听到王仁这么说,光一只是报以微笑。他几乎滴酒不沾。反正这家伙根本不用借酒壮胆,依然敢在人前吃女人豆腐,所以酒对他而言,是非必需品吧!搞不好是怕喝醉睡意袭身,反应变迟钝也说不定。
王仁则不论有没有喝醉,照吃女人豆腐,黄汤咕噜下肚还打了声嗝。
光一突然起身走向胡蝶夫人,突然牵起她的手说:
“来跳舞吧!胡蝶小姐。很久以前,我就已经拜见过您在舞台上的风采而倾心不已,多么美丽的可人儿啊!多么迷人、纤细又富心机,不过我就是喜欢这种邪恶的美。来吧!跳支舞吧!”
胡蝶静静缩回手,冷冷地回了句:“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