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3/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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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顿法官取下眼镜,慢慢地把跟眼镜一边耳后跟缠住的假发解开,折起了眼镜,小心地放在前面的桌上。他交叠起短胖的手指,平静但叫人畏惧的眼睛仍直视被告。
艾顿法官个子不高,丰腴但称不上胖。绝不会有人猜到假发下的法官有着中分、稀疏的姜黄色头发,指节因为写太多字而疼得伸不直;或是能够体会红色带黑叉口法官袍底下的他,在春季西岸巡回法庭终期又热又累的感受。书记官拿着代表黑披肩的黑丝绒方块,走过来把对折的丝布尖端朝下挂在他的假发上。另一头的牧师也站了起来。
艾顿法官的声音柔和,却像死神或命运之神一样超然且不带情感。
“约翰·爱德华·黎派特,”他说,“陪审团认为你以凶残的手法杀害妻子,判你有罪。”他缓缓把气吸入鼻子。
“为了替自己脱罪,你以一时情绪激动才有此犯行作答辩。这一点意义也没有。法律可不会为此开恩,你的案子没有法律可适用的例外。你的辩护律师以过失杀人罪作答辩,但本席和陪审团完全无法同意。”
法庭里静得可以听见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法官顿了一下。
被告的律师——皇家大律师斐德列克·巴洛低头呆坐,转着一支铅笔。律师席后方,巴洛的一个同事看着另一位同事,做了个“输了”的手势。
“事实还是没变,你在头脑清醒、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情形下,殴打妻子致死。陪审团建议从宽量刑,本席会予以适切考虑。但本席把话说在前头:不要抱太大的希望。
“本案现在就差本席依法宣判执刑。也就是说,你会被带回牢里,再从牢里带到刑场吊死。愿上帝怜悯你。”
“阿门,”监狱牧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