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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这关地窖啥事?这个该死的地窖一定跟她有什么牵连吗?有什么证据指出她待过地窖?”
“您相信伊林渥斯的故事,是吧,长官?”
“就算我相信吧,那又怎么样?”
“好极了。他的陈述是——我的笔记本这儿有记载,而您也可以在速记员的报告书上找到——他说,当他正要走向馆长办公室的时候,发现楼梯左侧的门是开着的,并且有一位身穿红色女装的年轻女士从那里走进来。现在再来看卡鲁瑟的书面报告。那扇门是通往地窖,而且只通往地窖。因此那时侯她待过地窖。我的证明到此结束。我并未指控那个女孩任何罪名,我甚至没说这件事必定事关重大;我只是指出她在地窖那里待过。当务之急,是该做决定的时候了。您要下达什么样的指示呢?”
我真是恨透了帕普金那张脸。
“职务上,我会交给海德雷全权处理,”我说道,“并且让年轻的贝兹协助他。不过从此刻起,一直到我将疑点理出一些头绪为止,此案还是先由我来负责。替我拨电话给老杰·韦德,别找任何借口推托。现在就给我快滚吧。”
我的工作忙得不可开交,但此刻所有的业务都得暂放一旁。我坐下来,耳朵听若罔闻,脑筋不断思索。不管我跟帕普金说了什么,这个案子怎么回事,你们可都瞧清楚了。从许多你们也早已察觉的迹象来看,我确信蜜丽安认识潘德洛那个家伙;我会如此确信,是凭借着一个小小的线索,而这个小线索没让帕普金的高鼻子给嗅出来,即使他在陈述要点时有提到过。当她得知命案发生,并且看见潘德洛的尸首时,为什么她要掩饰自己的声音打电话给哈莉特·克尔顿?
好吧,我是不认得那个姓克尔顿的女孩。说老实话,自从蜜丽安开始女大十八变、变成一个令人垂诞欲滴的小太妹、而且对任何事情都摆起臭脸嗤之以鼻之后,我就有三四年左右没见过她了。我惟一想得到的事情,就是她这个人胆大包天,这次的案子便是一例。按照大家的说法,克尔顿这个女孩是她的闺中密友。过去18个月来,她和蜜丽安待在海外比较落后的国家,而且她们一起搭船返乡,说不定她知道一些内幕。潘德洛从巴格达来到英格兰,那是4个月前的事。蜜丽安从巴格达回到英格兰,那是一个月前的事,而且才刚踏上国土就被老杰勒令前往诺福克的姑妈家——那位姑妈正在船上等她自投罗网——直到老杰自己回国后再来收拾残局。当你离乡背井和亲友分开几近两年时,没有好借口是不会干那种事的。终于,一张内容提到蜜丽安的剪报,出现在潘德洛的口袋里;卡鲁瑟也表示,众人当中显然有人对“雷蒙·潘德洛”这个名字有所反应,而那个人就是哈莉特·克尔顿。蜜丽安见到尸体时,似乎是认得死者的脸,她的反应和克尔顿如出一辙。从所有这些尚未能证实、且不为外人道的细微迹象来看,一个惊人的大发现就此诞生了。
我不太懂女人,也只娶过一个女人,但总而言之,人们之所以会吹嘘自己有多懂女人,目的无非是要创造出警惕世人的箴言。不过啊,有两件事我可是清楚得很:其一,会喜欢戴圆顶礼帽、耍戏法这等行业的女人,我一个都没遇过;其二,除非是某种极其私人的因素,否则能够忍住不惊慌尖叫的女人,我一个都没见过。昨天晚上,蜜丽安一逮到机会,就偷偷摸摸来到电话旁边。这是可想而知、理所当然的事情;不过,如果她胆战心惊的理由,只是因为有一具尸体出现,而非那具尸体有某种特殊意义的话,那么她应该是打电话至众人聚集的何姆斯公寓,对任何一个接电话的人冲口而出:“有大麻烦了,大家要有心理准备,赶紧编好应急的说辞;他们已经在这里发现一具尸体了。”然而,这不是她的第一个念头。不,不是的。她第一个念头是私下找克尔顿商量,提醒克尔顿某件其他人不知道的事情。而这件事万万不能被别人知道。如果她在电话中说:“我是蜜丽安,”那她只得先讲一些寻常消息,这意味着在卡鲁瑟逮到她讲电话之前,她根本来不及将特殊讯息放出去。她想要说的并非“这里有一具尸体,咱们全都惹祸上身了”;而是“潘德洛死了,你所知道的一切事情都必须守口如瓶”。在她眼中,这个麻烦更为棘手。因此她要找哈莉特时,才会将自己的声音伪装起来。
听懂了吗,你们这些小呆瓜?尽管帕普金嗅到一些蛛丝马迹,但是一个牢不可破的事实已是昭然若揭:有一件事非常重要,在蜜丽安心目中,它重要到必须先跟哈莉特谈过之后,才来告诉其他人凶杀案的消息。有件事她才刚刚知道,那即是死者的身份。这表示她、或者克尔顿、抑或是她们俩,曾经跟潘德洛打过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