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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马斯特斯没反应过来。
“他们没有。巴特利特说谋杀发生的星期三下午四点四十分,加德纳离开了林肯大厦;而如何运气好,这个时间恰恰足以让加德纳赶到贝维克公寓。这不能算不在场证明。而且巴特利特也没有不在场证明。如果他们两人早有共谋,那么毋庸置疑,他们必然会声称两人一整天都在一起。为什么不呢?加德纳可以从货运电梯或者后面的楼梯偷偷下楼,谁会知道他没有和巴特利特一起待在公寓里?这样由三个人彼此支撑、坚不可摧的证词在法庭上不可能被推翻。同理,巴特利特自己也可以制造一些不在场证明,以防他们事后把他牵扯进来;哪怕是和清洁女佣或者电梯工说说话也行。可他没有,他独自留在公寓里。
“不,孩子,巴特利特之所以撒谎,是因为基廷还活着的时候就下令他隐瞒后脑勺灼伤一事。首先,他自然要坚持自己那套已经广为人知的说辞,如果后来改口,在未来的雇主(不愿意招惹警察)眼中,他未免就显得太不可靠。其次,并无任何理由令他认为有必要修改自己的证词,因为他根本没把那件事和谋杀联系起来。我们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对谋杀了解多少?新闻报道中只允许使用谨慎的措辞,丝毫没有提及现场的不可能状况,并且只说基廷身中两枪,凶手当时肯定和他一起待在那个房间里。那么,毫无疑问,在极短的时间内—最多二十四小时,很可能更短—他理清头绪之后,就会迫不及待坦白承认了。但是,他又怎么会产生怀疑呢?因为,你想到了吗,他没有理由怀疑加德纳。基廷和加德纳的关系历来十分融洽;在空包弹走火那天晚上,他们还和和气气开怀畅饮,基廷更是原谅了加德纳的‘一时失手’。你看,就是这么一闪念的事情。但在巴特利特获悉警方因死者后脑勺的灼痕而伤透脑筋之前,必须争分夺秒把他的嘴堵上。
“加德纳面临非常棘手的困局,德温特太太亦然。杰里米·德温特向他们透露,他写信给警察宣称星期四晚上在索亚家中将举行‘十茶杯’聚会,加德纳必然是在那个时候灵光乍现。哇!—真可谓天赐良机,在别人家里再给‘十茶杯’添一笔血债!除了在劫难逃的巴特利特,难道还有更合适的人选?我们的朋友加德纳再现了谋杀基廷时当机立断、胆大心细、随机应变的才华,就像当时他趁着警察们在前侧房间驻守的机会潜入空屋、登上阁楼射出致命一枪那样。他究竟如何说服巴特利特在星期四晚上尾随前往索亚家中,我们要到审判时才能得知了。我觉得他多半是唆使巴特利特扮演业余侦探的角色前去查探凶手,因为巴特利特喜欢基廷,也喜欢加德纳……”
“所以现在要揭晓最后的消失诡计了?”索亚问道。
“呵呵,”H.M.说,“你是指加德纳如何下手杀害巴特利特然后消失的?是的,如果那也能算作消失诡计的话。加德纳一整天都被盯梢,而且他很清楚有人跟踪自己。他的时机掌握得恰到好处:先领着跟踪自己的人绕了一大圈冤枉路,逼得对方气急败坏、疲惫不堪、专注度直线下降。然后趁着夜色,他赶到兰开斯特公寓五号,事先他已和巴特利特约好在那里碰头、展开侦查工作。请注意,他领先跟踪者一大截,而且天色已晚。他的衣袋里已经备妥利刃,一旦机会来临便毕其功于一役。他偷偷攀上正对侧门的那堵墙,这时巴特利特—尝试从窗口进屋未果—发现侧门没锁,正准备一探究竟。你还记得吗,马斯特斯,稍后我们赶到侧门口时,并未发现地面有任何水迹或足印,只在门内有一些?不错,原因就是巴特利特颓然倒地时必定刚刚跨过门槛。
“巴特利特刚打开侧门那一瞬间,加德纳便掷出了尖刀。虽然光线很暗,但一个人的轮廓还是能看清的;可是监视的警察们却没发现飞刀,因为—还记得吗?—光线太暗了,他们拿不准巴特利特到底有没有用钥匙。巴特利特进屋,关门,然后倒下了。加德纳从墙头跳下,正好迎上赶来的跟踪者,便提议双方停下来握手言欢。哦,多么潇洒,加德纳。亲和、潇洒、务实。他太机灵了,我不得不逼迫德温特太太出卖他,否则我们的证据根本不足以将他送上法庭。”
H.M.的雪茄熄灭了。他陷入沉思,环顾还铺着地毯、凄凉清寂的房间,夜的喧嚣沿肯辛顿陡峭的坡道缓缓爬上来。
“就是这些,先生们。”H.M.漠然地总结道,“每块拼图都各安其位,案情走到了终点。不难看出,每个人在其中都扮演了一定的角色。唯有若干人的问题悬而未决:杰里米·德温特的健康每况愈下—而且那女人残忍地对他隐瞒了实情—会有怎样的前景在等候他?而弗兰西丝·盖尔又将何去何从—”
“我想过一年左右,我可以给你答案。”索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