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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来,我灵感乍现,但这是个性使然,而非聪明才智之赐。我看出这危机如何能化为转机。我像个无辜的人一样,若无其事跑向监狱门口。我曾谆谆警告赫伯特,他走进监狱门口时可以亮出灯光,但走出来时无论如何不能曝光,以免有路人看到他与马汀为伴而纳闷。
经我费心,时机算得恰恰好。又是深夜又是大雨的,那蓝坡竟迷路了。我有充裕的时间去见赫伯特。我确保他拿到文件了,然后站在那风大雨骤的夜色下,简单地告诉他,他时间算错了——真是妙计!——他早了十分钟,而马汀还没离开牧师公馆呢。我又说那伙守望者已纷纷起疑,统统跑来了。他必须速返牧师公馆,徒步去而且得绕道而行。我还真怕他透出灯光,索性把他手烟的灯猛一抽走,打算丢弃在林间。
另一招闪过我脑际。除了间歇的闪电权充照明之外,蓝坡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我因此用脚踹碎那灯,急着去找他的同时,便将灯随意丢在墙下。就是要在这种危急情况中,人急中生智才会达到这般登峰造极的水准。此时我已没什么好怕的了。赫伯特步行离开了,蓝坡也不可能错过马汀的尸体。就算他错过,我也准备假装不小心踩到。而我的车是附近唯一的一辆交通工具,理应由我去查特罕找菲尔博士或警察来。这又争取到充裕时间,可以回到牧师公馆,坐等赫伯特。
还用说吗,事情进展顺利。那一夜我所要完成的超越了一般人的能耐,但我冷静地一一达成。既然杀了马汀,一种难以形容的刺激感驱使我可以乘胜追击,再杀它个一打。我已通知警察局长。在联络马克礼医师之前,我很自然的暂返牧师公馆去拿雨衣。
我稍微耽搁了一点时间,跟赫伯特几乎同时到达。我本该谨慎些,等他走近了才对他开枪,以免噪音过大。但牧师公馆是间孤立的屋舍,左轮枪的枪声不容易被听到。而当时感觉,若站在一段距离外,瞄准他两眼中间的位置,好像会比较过瘾。
随后我套上雨衣,跟马克礼医师一起开车回到监狱。我们所有的作业都在一点以前结束了。那时离破晓还有几小时,让我可以完成各项布置。我从未感到过这么想把一切整顿妥当,像有人乐于把房间整理得一尘不染那样。我本可把赫伯特的尸体妥善藏在地窖的——至少暂时如此——另外还藏了摩托车、打包的小皮箱及一些对付马汀的工具。但我必须将房子加以清扫美化,才能安心上床睡觉。此外我既想将马汀的谋杀嫁祸给他堂弟,就得小心翼翼不留任何漏洞。
我的一切做为都在那一夜完成。工作不吃重,因为尸体都很轻。我路太热了,连盏灯都用不着。好几次我曾来往于监狱的路,踽踽独行——站在矮墙上(恐怕也常被人看到)——又走过颇具历史性的走廊,口里念念有词,引用一些适切的诗词——以致于我摸黑都知道路。有史塔伯斯几把钥匙在手,我终于可以登堂入室,进入典狱长室了。有老半天,我不能确定去阳台的门是否从来未曾上过锁。无论如何(我说过)反正是可以打得开的。我打开了那锁,就大功告成了。
还有一件事。金库内装有文件的铁盒稍后被我丢人水井里了。这么做是因为我仍怀疑(不,是害怕)死在我刀下的提摩西那鬼聪明。我怕铁盒另有什么夹层藏有文件副本,索性整个抛弃。我可得万无一失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