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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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我必须再回溯一下我的生涯。
我最成功的角色是在伦敦扮演的“阿力曼”——希望你能原谅我拿一个祅教恶魔的名字来为一个埃及人命名。可怜的魏凯,你绝不可以怀疑他和我这桩丑事有所沾染,因为他直到今天都还不知道我就是那个曾经受他悉心照料的长胡子侏儒。他在那件诽谤案当中庄重地为我辩护;他真心相信我拥有超灵能力;当我以失踪爵士的身份再度出现的时候,我想,聘他担任我的法律代理人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推事先生,那桩诽谤案至今仍让我耿耿于怀呢。我热切期待我有机会在法庭上展现一下我的超灵能力。要知道,我的父亲和法官曾经是同学;我准备在证人席上进入神迷状态,然后向庭上道出有关他的种种真相。我父亲在90年代的伦敦社交界颇负声望:这对阿力曼在顾客面前展现洞察力的贡献事小,对于他想要揭露的争议性话题影响事大。不过我的性格弱点之一就是无法抗拒戏剧效果的引诱。)
我的故事也就是从阿力曼这个角色开始的。
我本来不知道“约翰·芳雷”竟然还活着,更别说他还摇身一变成了准男爵——约翰·芳雷爵士,直到有一天他走进我在半月街的咨询室,对我说出他的烦恼。我没有当着他的面嘲笑他,这是事实。这种巧合就连基度山都不敢奢想会发生吧。但是我想,我是说我想,在替他的躁热心灵涂抹香膏的同时,那阵子我也着实让他过得相当忐忑不安吧。
无论如何,我和他巧遇这件事的重要性还不及我和茉莉的重逢。关于这个话题我的心神恐怕是过于动荡,以致无法谱出温柔的诗篇来。你看不出我们俩是同类吗?你看不出茉莉和我一旦找到了彼此,就会厮守直到世界的尽头?这种爱是一触即发、彻底而且令人目盲的;蕴含着一种炽烈的调性;借用美国一种叫做“红狗”的消遣游戏的说法:“喊高、喊低、非赢即输。”我必须大笑两声,否则我恐怕会开始忘情地吟唱起情诗来了。她并不觉得(当她发现时)我的身体缺陷是可笑或者可憎的。我没有在她面前重弹钟楼怪人或者野兽悲歌的滥调。提醒你,不可以为那些灵魂阴暗者的爱情不如那些高尚纯洁的爱。冥府之王哈得斯的爱不仅和奥林帕斯山之王宙斯的爱一样真诚,而且滋育着大地;然而宙斯这可怜虫却只能化身为天鹅或者一阵黄金雨才能到处出巡。我很感谢你对于这个部分付出了关注。
当然,这整件事情是我和茉莉策划的。(你不觉得有些诧异吗,我和她在宅园的那场厮杀略嫌过火了些?她对我的屈辱说得太急,而我的嘲讽也刻意了点?)
讽刺的是,我是真爵士,然而我们除了这么做之外别无选择。那个畜生发现了你所谓她的秘密恶魔崇拜嗜好;他利用这点来进行理直气壮的要挟,好让他继续占据爵位;如果她拆穿了他,他也会拆穿她。倘若我想争回爵衔——而这正是我的决心——倘若我想赢回她做我的合法妻子,过着坦荡的两情相悦生活——这也是我决心去做的——那么我就得杀了他并且把它设计成自杀。
你也发现了,茉莉动不了手去杀人;而我呢,只要足够的专注力几乎无所不能。我并不认为我亏欠了他什么,而当我看见他在伪善的过往之后所呈现的面目,我明白了清教徒是如何造就的,以及这些人为何会从地球上消失。
我们的行动非得在当晚的那段时间之内完成不可,我的计划不能在那以外的时间进行。自杀不能发生在那之前,因为我不能贸然出现在宅园,冒着太早暴露身份的危险;而那家伙也必须在知道存在着对他不利的证据之后才能自杀。你知道,他在进行指纹比对的期间走进花园,真是给了我绝佳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