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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说:“够了,你赶紧滚出去。”他啪的一声放下一只水壶,用围裙擦擦手,要从柜台里出来,得先蹲下身子,这时候他是看不见路克的。
趁他蹲下的时候,路克拿起募捐盒,让它滑到自己的大衣里。令人失望的是,盒子很轻,不过,晃起来还是格格作响,说明它不是空的。
服务员抓住路克的衣领,飞速把他推出店门。路克根本没反抗,到了门口,那人狠踢了他屁股一脚。瞬间忘记自己在干什么的路克跳着转过身,摆好了打架的姿势。对方立刻现出害怕的样子,退回了店里。
路克自问为什么要生气。他是来乞讨的,而且人家让他走,他没走。好吧,踢他那一脚没有必要,但是他活该——他偷了盲童的钱!
尽管如此,他还是冷静了好一阵子才放下了自尊,转过身,像夹着尾巴的狗一样溜走了。
他躲进一条小巷,找到一块尖利的石头,朝着盒子发泄着怒火,很快便把盒子砸开了。里面的钱大部分是美分,加起来大约有两三美元,他估计。他把钱放进大衣口袋,回到街上。他感谢老天的仁慈,并暗中发誓,等自己走了正路,一定把这三美元还给盲人。
好吧,他想,要不就三十美元。
那个穿橄榄色雨衣的男人站在一个报摊旁边,正在读一份报纸。
一辆公交车在几码开外停了下来,路克不知道这车是去哪的,但那无所谓。他上了车,司机厌恶地看了他一眼,不过没把他扔出去。“我想坐三站。”路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