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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读者开始担心了,那既然有这样的情况出现,把活人当尸体处理了怎么办?其实这样的情况一般不会发生,一来现在医学检验手段越来越先进,二来尸体在处理前是要观测可以确证死亡的尸体现象的。如尸体出现尸斑、尸僵,那么就可以确证死者死亡,继而处理尸体了。如果真有误判,那一定是确证过程出现了问题。
但在古时候,由于检验手段落后,造成很多假死的人被装在棺材里埋进坟墓一段时间之后活过来,敲打棺材求救,这才出了这么多“鬼故事”。
老秦也遇见过“假死”。一个老人家在自家床上躺了好些天,邻居发现后,认为他已经死亡,就报了警。老秦到现场后,正准备检验“尸体”,老人家突然活了过来,瞪着眼睛,把老秦着实吓个半死。从此以后,老秦就牢记住一条,法医到达现场后,第一件事是排除现场险情,第二件事就是确证当事人是否已经死亡。
既然法医病理学是研究死亡的,那么是不是要对所有的死亡法医都进行研究呢?
每一秒钟都有死亡发生,如果每一个个体死亡,法医都要研究的话,法医“蜀黍”早就被累死完了。其实公安法医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死亡中的一个部分——非正常死亡,或者说是非自然死亡。
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非自然死亡。
自然死亡,顾名思义,就是自然界万物生老病死这样一种自然规律的结果。
一种是生理性死亡,就是衰老死。当机体的器官已经老化到不能使用的程度,机体就会出现多方面功能障碍,这些功能障碍会最终导致机体死亡。秦始皇想寻找的长生不老药就违反了自然界的规律,是不可能存在的。
另一种是病理性死亡。机体在生前被诊断为某种疾病后,因为疾病的发展或不可治愈等,最终导致组织器官衰竭、功能丧失进而引发机体的死亡,也就是病死。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猝死[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