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附骨之疽 (第1/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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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七点,一位高大的、文质彬彬的、戴金丝边眼镜的男人,来到一扇钢灰色的大门前,刷了卡,推门而入。“哟,水哥,您今天来得够早的啊!”坐在门口的穿制服的人冲他打招呼。“嗯,早啊,小刘。今天有什么急活儿吗?”他问道。“可能有吧,我也没问。昨儿晚上不是娟姐值夜班吗?您问问她。”
被称作水哥的男人点点头,风驰电掣般地通过前台,转了个弯,在储物柜里换了身蓝白色的大褂,锁好柜子,继续向里走。
又转过几道弯,经过几扇门,他都没进去,而是径直走向最里侧的那扇大门口。
里面有个女人赶紧帮他开了门,“水哥!”女人亲切地招呼他,“谢谢您来这么早。”“不碍事的!”水哥笑笑,然后急切地走向他小小的金属办公台,拿起杯子。“您慢点儿,我给您沏好茶了,小心烫!”娟子微笑着,垂手而立。“嗯嗯。”水哥往杯子里吹吹气,“不烫,正好。”呷了一口,他说道:“行了,你家里有事,赶紧走吧。”
“谢谢水哥帮我顶班。”娟子还在客气着,“走之前,我得说一下,您来之前,他们送来一具尸体,您就帮我处理一下吧。”“嗯,行,你走吧。”水哥一心品茶,没动地方。是的,这里是停尸房,B市警察局的停尸房。水哥一面喝茶,一面抬起头,瞅了瞅盖着白被单的尸体,一眼便瞧出来,那下面盖着的是一个女人的尸体。“那好,我走了。水哥,就麻烦你了啊。”娟子准备离开,在门口处停了一下,又补上一句,“水哥你今天养眼了,姑娘挺漂亮的。”
水哥没好气地哼了一声,“死人有什么好看的!”继续喝着水。
水哥的名字里并没有一个水字,只因他太爱喝水,喝水太多,而且经常只在停尸房里喝那么多水,别人才亲切地送给他这个外号。其实私底下,他还有另一个不太雅观的外号,叫作“傻大黑粗”。当然,这称呼过于难听,也只有队长级以上的人物在揶揄他的时候,才敢这么叫一下。
可什么叫作傻大黑粗呢?
水哥经常替人加班,所谓经常,当然也不可能太多,因为法医的工作实在很辛苦。但记录显示,他帮别人加班的次数是最多的,而且不计回报。同行给他送些礼物,他总是笑呵呵地说“哦,没事,我都有,不要了”。实在推不过去,这才收下。水哥如此人品,被称之为“傻”!“大”就很好理解了——水哥的块头大,个子大,眼睛大,嘴巴大,甚至连鼻孔都很大,还好不是朝前翻着。这一点和时下常在媒体见到的某姐还是有所不同的。“黑”也很好理解。他的肤色就是很黑,特别是在停尸房这个时常铺盖着白被单的世界里,他显得更黑。
最后是“粗”,这是唯一值得商榷的特点。的确,他的手很大,手指头挺粗,不过干活的时候常常粗中带细,专业技能很强。可是他的手指头还是具有标志性的粗大。于是,私底下警察们聊天的时候,常说他“傻大黑粗”。当然,见面的时候还是要毕恭毕敬叫一声水哥的。为什么他那么爱喝水呢?水哥自己有个解释:“因为我以前抽烟很凶,总叫渴。”“可你不是戒烟了吗?”“是啊!”傻乎乎的水哥没转过弯来,“警察局那么大,停尸房又不让抽烟,我每次出去抽烟,要花好长时间,不戒等什么呢!”“不是。”警察嘿嘿地乐,“我是说,戒烟了,为什么还要总喝水?”“……”水哥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大概喝水早就成了他的一种生活习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