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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靠近火堆时,他停下来看看手表,不由得皱起眉头。手表上的时间差不多是十一点四十分,而这显然很荒谬——他记得在动身去旅行车那儿之前看过手表,当时就已经是十二点二十分。他再定睛一看,才明白时间怎么会倒流。他的手表在往回走,秒针正毫无规律地、有一搭没一搭地逆时针转动。他望着手表,并没有觉得太意外。他已经失去了欣赏任何奇观怪事的心情。就连那条伤腿也不再是他的最大忧虑。还剩下最后五十码,那堆火快要熄灭了,他觉得寒冷彻骨,当他拄着双肘、蹬着那条越来越乏力的好腿往前爬时,全身都在簌簌发 抖。
那女人此刻已经不在防水布上,而是躺在离火堆较远的地方,似乎想爬到剩下的柴火那儿去,却终于昏倒在 地。
“嗨,宝贝儿,我回家了,”他气喘吁吁地说,“膝盖出了点小毛病,可我还是回来了。说到底,这该死的膝盖也是你害的,所以别抱怨,贝姬,行吗?贝姬,你是叫贝姬 吗?”
也许吧,不过她没有回答。她只是躺在那儿瞪着眼睛。他仍然只能看到她的一只眼睛,至于是否还是先前那一只,他却不得而知。现在她的眼睛似乎不那么可怕了,但这也许是因为他有别的事情要操心。比如说这堆火。火苗已经很弱了,不过底下有一大堆炭,所以他认为自己回来得正是时候。给这心肝儿添上柴火,让她熊熊地燃烧起来,再陪着他的女朋友贝姬躺在这儿(但一定得在上风的位置,求求你了上帝——那些超级屁可太难闻了)。等待亨利回来。这不会是亨利第一次摊上这种倒霉事 儿。
彼得朝那女人以及她身旁那堆柴火爬去,当他渐渐靠近,又能闻到那股乙醚味时,他才明白她的目光为什么不再让他害怕了。那令人毛骨悚然的直瞪瞪的眼神消失了,一切都消失了。她绕过火堆爬了一半就死了。她腰部以及臀部周围的一层薄雪已经变成了暗红 色。
彼得停了片刻,撑着发痛的双臂看了看她,但是他对她的关注——不管是死还是活——就像刚才对逆时针走动的手表一样转瞬即逝。他的当务之急是给火堆添上木柴,让自己暖和起来。他会改日再考虑这女人的问题。也许是下个月,当他坐在客厅里,膝盖上打着石膏,手里端着一杯热咖啡的时 候。
他终于爬到柴堆旁。只剩下四块木柴了,不过是四大块。不等它们烧完,亨利可能就赶回来了,亨利会再去捡些柴火,然后去寻求救援。可靠的老亨利。在这个风行隐形眼镜和激光手术的时代,他仍然戴着那副老套的角质架眼镜,不过他永远值得信 赖。
彼得的思绪想返回旅行车,想爬进车里,重新感受亨利其实不曾使用的香水味,可是他控制住了自己。就像孩子们常说的那样,我们别去了。仿佛记忆就是一个目的地。别去想并不存在的香水,别去想杜迪茨。也别去想不得打球,别去想不得玩耍。他眼下要考虑的事情已经够多 了。
他侧着身子,艰难地把木柴一块一块地架在火上,虽然膝盖痛得他龇牙咧嘴,但是他欣喜地看到火星纷纷扬起,犹如亮光消失前的萤火虫一样,在倾斜的铁皮屋顶下飞 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