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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的后门开了。一个穿着制服——琼西的文件将其确定为“厨师工作服”——的年轻人走出来,他拎着两大袋垃圾,显然准备扔进垃圾箱。这位年轻人名叫约翰,但朋友们都叫他“老粗”。格雷先生想,杀掉他一定会很开心,但是“老粗”看上去要比琼西壮很多,更别提年轻得多,敏捷得多了。再说,杀人也有令人头疼的副作用,尤其是会让一辆偷来的车迅速变得毫无用 处。
喂,老 粗。
老粗停下脚步,警觉地望着 他。
哪辆车是你 的?
其实不是他的车,而是他妈妈的,这样更好。老粗那辆锈迹斑斑的破车因为电瓶坏了停在家里。他开了妈妈的车,一辆四轮驱动的斯巴鲁。琼西会说,格雷先生又掷出了一个7 点。
老粗心甘情愿地交出了钥匙。他仍然显得很警觉(用琼西的话说,就是“眼睛发亮,尾巴倒竖”,尽管格雷先生看不到这位年轻厨子哪儿有尾巴),但他的意识消失了。“魂游天外。”琼西 想。
你会忘了这件事,格雷先生 说。
“好的。”老粗应 道。
接着干活去 吧。
“当然。”老粗说。他拎起两袋垃圾,再一次朝垃圾箱走去。等到他下班并发现妈妈的车不见了,一切可能已经结束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