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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没过几天就举行了,不过没有盛大的仪式,也没请人来唱歌跳舞,听不见阵阵欢声笑语,只有一位毛拉和一个证婚人短暂到场,外加一页纸上两个潦草的签名。这样一来,从我第一次看到她,还不到两个礼拜,瓦赫达提太太就搬到家里来了。
马科斯先生,请允许我稍停片刻,略作说明,从现在开始,我将把瓦赫达提先生的妻子称作妮拉。不用说,回到当年,我不可能得到这样的权利,哪怕人家给了我这个权利,我也不能接受。我过去总是叫她“尊贵的太太”,带着理所当然的恭敬。可是考虑到这封信的用意,我将把礼节放到一边,依照我心里始终所想的来称呼她。
这么说吧,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桩婚姻不幸福。我很少看到这两口子之间有什么示爱的表情,也很少听见他们说过什么甜蜜的话语。他们是住在同一幢房子里的两个人,各有各的生活,好像一点也不相干。
一大早,我要按照惯例,伺候瓦赫达提先生吃早点——一片烤馕,半碗核桃仁,绿茶里撒点小豆蔻,但不加糖,还有一只煮鸡蛋。他喜欢把蛋戳开,让蛋黄往外流,一开始我老也掌握不好火候,感觉相当焦虑。每天早晨,当我依例陪着瓦赫达提先生散步的时候,妮拉还在睡懒觉呢,通常她要睡到中午,甚至更晚才起。等她起床了,我差不多也该伺候瓦赫达提先生吃午餐了。
整个上午,我一边干着杂活,一边渴望着妮拉出现的时刻,等着她推开客厅通往游廊的纱门。我会胡思乱想,猜她那天的打扮。不知道她的头发是梳起来,在脑后扎成一个发髻呢,还是会让我看到头发放开着,乱乱地披垂于双肩?她会戴太阳镜吗?会穿凉鞋吗?是穿那件配腰带的蓝丝袍,还是那件洋红色的,有大圆扣子的罩袍呢?
等她终于亮相,我便在园中瞎忙一气,假装看到车头得擦,或是发现野玫瑰要浇水,不过自始至终,我眼睛都没闲着。我看她把太阳镜推上去,揉着眼睛,看她取下绑头发的橡皮筋,向后甩甩脑袋,抛落一头光亮的卷发,或者看她坐着,下巴搁在膝头,望着院子,懒洋洋地吸烟,又或者双腿交叠,一只脚上下摆荡,这姿势在我看来,代表着无聊或烦躁,或许只是一种难以自控,漫不经心的俏皮。
瓦赫达提先生偶尔出现在她左右,但通常并不这样。他仍然和从前一样,大部分时间待在楼上的书房里,读书,画画,这桩婚事几乎没有改变他的日常起居。妮拉的大部分时间用来写作,不是在客厅,便是在游廊上,手拿铅笔,几页纸铺在腿上,而香烟总是必不可少的。到了晚上,我伺候他们用饭,两人以毫不掩饰的沉默,各自接过食物,低头盯住自己的米饭盘子,只有低声的“谢谢”,以及勺子和叉子碰到瓷盘时的叮当声响,才会打破这片寂静。
每个礼拜有一两次,我要开车载着妮拉出门买烟,买新笔、新本子,或化妆品。如果事先知道要给她开车,我一定会梳个头,刷个牙。我要洗脸,拿一片柠檬,挨个蹭一遍手指头,好把洋葱味去掉。我会掸掉西装上的尘土,把鞋子擦亮。那套橄榄绿的西装,其实是瓦赫达提先生送给我的旧衣服,我希望他没把这事告诉妮拉——不过我猜,他可能已经跟她说过了。他这样做并无恶意,可是像瓦赫达提先生这种地位的人通常意识不到,微不足道的琐事也会让我这样的人蒙羞。有时候,我甚至把父亲死后留下的羊皮帽子也戴上。我站到镜子前面,把头上的帽子往这边拉拉,再往另一边拽拽,全神贯注,想像着自己像模像样地出现在妮拉面前。此时就算有只黄蜂落到我鼻子上,非得蜇我一口,才能让我注意到它的存在。
一旦出门上路,只要有可能,在到达目的地之前,我会想法多绕一段,绕远是为了拖长路程,多一分钟——也许两分钟,但是不会多到让她生疑——由此延长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我双手紧握着方向盘,眼睛死死盯着路面。我奉行严格的自我控制,绝不透过后视镜看她,只在她和我说话时才这样做。只要她坐在后座上,我便已经很满足了,我能闻到她身上的各种味道——昂贵的香皂、润肤露、香水、口香糖,还有烟味儿。在大部分时间里,这些味道都足以让我情绪高昂。
正是在车上,我和她有了第一次交谈。我们第一次真正的交谈,也就是说,不算无数次的她让我拿这拿那。我载着她去药房取药的时候,她问我:“纳比,你们村是什么样子的?它叫什么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