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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火器是长杆儿“鸡捣米”,用好了可以百步穿杨。宁吉第一次试枪就击毙了一只近在咫尺的芦花大公鸡。这只鸡在鸡群中不停地欺侮幼小的母鸡,而且欺侮时紧紧啄定它们的颈部,一直啄到羽毛四散飞扬。宁吉毫不留情地剪除了它。尽管只是一只鸡,但仍然可以映照出爷爷的侠义心肠,同样也大致能够让人猜想他日后骑士生涯的性质。
关于爷爷和他的马,就是写几本大书也讲述不完。扼要地说,他骑马翻过大山,首先来到平原看海,又在海滨城市里遛了马,知道了这儿有个“曲府”。我猜想他一定跨过曲府的门槛,因为一个骑士既然来了,就不会留下历史的遗憾。他一路上不停地醉酒,也不断地遭劫和获救,结交了无数的朋友。有一阵他在东部沿海遇到了一帮打家劫舍的好汉,领头的几个能吃生鱼,能大碗喝酒,一下就被他喜欢上了。他在他们当中住了很久,还一起参加了几次抢掠。他甚至考虑过自己是否入伙。在随这些好汉周游的日子里,他一阵高兴就指点他们:春天里桃花开放的日子,他们最好能去抢抢南山的某一个宁家,那户人家真是富得流油。说定之后他就慢悠悠地回转,回到宁家时正好山溪开冻,桃花也开了。他对前来迎接的家里人说:“准备家伙吧,过不了几天劫匪就来了。”
第五天上那些东部好汉真的来了。他们伏在门口的树下打冷枪,专等大院里乱起来时好下手。奇怪的是人家就是不乱。这样待了两个时辰,突然大门洞开,灯火立刻辉煌起来,接着跑出一个骑大红马的人。这个人仪表堂堂,穿了古代武士的服装,手拿长筒鸡捣米,呐喊着冲出来。长筒鸡捣米响了,但枪子儿并未打到好汉们身上。他们慌忙退却,武士就一阵急追。这是好汉们一生经历的最没有脸面的事情。由于宁吉打扮怪异,又描了浓眉阔口,那些劫匪朋友怎么也想不到会是他。
几天之后,宁吉重新骑马东行,找到了那些好汉,问他们得手了吗?几个人连连哀嚎,说别提了罢。宁吉叹息:“这也怪我。我只急于帮帮你们,却忘了告诉一下关节:那户人家这些年出了一个英雄,手持单枪,勇不可挡,要劫财最好打听准了他在不在家。他在,别说你们十个八个,就是一个团也无济于事呀!是吧是吧!”好汉们深以为然。宁吉接着给了他们很多钱,算是这一次失利的安抚。
这就是后来被家里人反复渲染的一个真实故事。就在那次之后,他开始了一生中最漫长的一次旅行。先是自县城往西,一直走到一千多里之外的省会。在省会,他见到了本家一个最重要的人物:省府参事宁周义。宁周义辈分虽高,年纪并大不了多少,但仍然按照长辈的身份训导了这个放浪形骸的侄子,让他立即打马回头。宁吉说:“我听着啦。不过我早听说江南一带吃一种醉虾,那虾入口时还是活的,一咬一蹬,鲜鲜的滋味没法言说。我先往南走走,吃过了醉虾就回家来哩。”
这一番话让本家叔气得手抖,他就用这抖抖的手给了他一记耳光。宁吉火了,立刻拔出了鸡捣米,但刚比划了两下就被一旁的卫兵下了。那些卫兵个个英武精神,十分敬重自己身旁的参事,而且都知道参事是省长老爷的至交。
宁吉被押起来,马也拴在公家厩里。按时有人送饭,顿顿饭都有醉虾。饭后总有人问一句:“吃过醉虾了吗?”他就硬倔倔地昂起脖子:“没有。”
宁周义老家有个妻子,这时随身的是四姨太阿萍,一个娇小的南方人,走路像猫一样悄无声息。醉虾就是她做的。她在窗外看着宁吉,发现他头发梢都竖起来了。她叫着大侄子,劝他说句软话。他就说:“俺这南边的小婶子啊,你伙同俺叔干啦,你一遭儿把俺也做成醉虾吧!”
阿萍心软得很,流出了眼泪:“我亲手做的醉虾可是正宗的呀,你到了南方,吃的也不过这样……”宁吉说非要在江南吃上醉虾不可。
后来他还是被放开了。有的说是宁周义不忍长期锁着宁家的人,还有的说是阿萍偷偷放了他……反正他依旧骑着那匹红马、拎着长筒鸡捣米往南漫游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