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锄奸 (第3/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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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站李露带来消息验证了乔天朝的判断,童刚的确是叛变了。日本人投降后,鲁中南游击队的一部分并入到了正规军,另一部分则改成了县大队。童刚并入县大队后,担任区队长的职务,留在原地打游击。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被敌人包围了,在突围无望、又无援兵的情况下,他带着几个兄弟打出了白旗。敌人为了嘉奖他,将其调到了济南,当上了国民党的保安大队长。
无巧不成书。他在大街上巡逻时正巧碰上了王晓凤,此时的形势就有些危急了。
现在摆在眼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组织尽快把王晓凤调走,要么就是锄掉童刚。组织在权衡利弊之后,决定锄奸,以绝后患。
王晓凤知道童刚是叛徒时,咬牙切齿地握起了拳头,恨不能一拳敲碎他的脑壳。她从心里瞧不起叛徒,那是软骨头,有奶就是娘。她恨童刚这个败类,更想亲手除掉他。
除掉童刚,组织上自有安排。几日之后,乔天朝得到消息,共产党的两名游击队员,潜进保安大队,刀刺保安队长童刚未遂,于是双方发生枪战,保安队长受伤,两名游击队员趁乱逃离。在追捕过程中,游击队员拉响了带在身上的手雷,与敌同归于尽。
当乔天朝把这份密件送到徐寅初的案头时,徐寅初用笔敲着桌子说:看来这个女游击队长是共产党手里的一张很重要的牌啊!说到这儿,他还冲乔天朝笑了笑,然后拿起笔,在那份密件上写了一句话:女游击队长是条大鱼,要尽快拿下。
写完,他放下笔,闭上眼睛,仰靠在沙发上。
乔天朝转身离去时,心里一时不知是何滋味,为了一叛徒,白白搭上了他们的两名同志,重要的是,那个童刚还活着。
王晓凤知道这一消息时,她暗自决定:一定要亲手杀了叛徒,给同志们报仇。
她是在乔天朝那里知道叛徒童刚住在梧桐路市立医院养伤的。童刚身上的非要害处中了两枪,就小病大养地住进了医院,他要借此提高自己的身价。自从被任命为保安大队长,他就感到自己在国民党的眼里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如同鸡肋,现在遭到共产党的暗杀,说明自己还是有用之人。尽管他的肩头和腿上,只是被子弹擦伤,但他还是把自己安排住进了医院,还弄了两个保安大队的人做自己的保镖,日夜不停地守在病房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