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用女儿抵债 (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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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九年,日本人进关的消息日渐传来,穷人家的日子更难熬了。
在东院日进斗金时,西院却接连上演了骨肉分离,令母女心痛无比的悲剧。
面对兵荒马乱,在外半年多,已借债无门,债主接连追讨的王础,不得已回到家中,想到了卖女儿还债的权宜之计。
当时,翠秀15岁,玉秀13岁,三女拉秀9岁,儿子喜生5岁,四女香秀刚刚落地。
婆媳二人虽然都恨他不争气,但在兵荒马乱的年月,人能平安地回家,也算是幸运之事了。
王础虽然吸毒败家,但基本的做人底线还在。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他如实对母亲讲了在外欠债的实情。
母子二人,背着正坐月子的媳妇慧贤商量对策。
儿子说:“邻村老财马家儿子12岁,把玉秀许给他家,年龄差不多。”
“不行,老大不嫁,老二咋能先出门,祖上的规矩不能破。”母亲坚决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