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 02 王位觊觎者 chater 14 血肉之思 (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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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格斯在偷盗方面特别熟练,几乎每天都会带回一封王子殿下的通信。有时候,在菲格斯进行下一次任务——把偷来的信件归回原处,然后再偷其他信件之前,我很难把所有东西都抄下来。
其中有些信件是詹姆斯国王从罗马寄来的,而且加密的程度更大。詹米把这些信件放在一边,等闲暇时再去琢磨。王子殿下的那堆书信都没有什么危害——朋友从意大利寄来的便条、当地商人寄送的越来越多的账单(查尔斯喜欢花哨的衣服、精致的靴子和白兰地),以及路易斯·德拉图尔·德罗昂偶尔寄送的便条。路易斯的便条很容易识别,她用的那种不自然的微小字迹,让她的信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小鸟留下的足迹,而且她总是会在信纸上喷洒标志性的风信子香水。所以,詹米毅然地拒绝读这些信。
“我不会读那男人的情书,”他坚定地说,“即使是阴谋家,也会顾忌某些事情。”他打了个喷嚏,把那封才偷来的信函扔回到菲格斯的口袋。“而且,”他更加实际地补充道,“路易斯反正会告诉你所有事情。”
他说得没错。路易斯成了我的密友,她在我起居室里待的时间,与她花在自己的起居室的时间差不多。她会焦虑地拧着双手谈论查尔斯,然后又会因为入迷地讨论怀孕的奇异事情而忘掉查尔斯。她从未有过晨吐。她这该死的!尽管她轻率浮躁,但我还是很喜欢她;不过,每天下午摆脱她,然后去天使医院,都让我感到很解脱。
尽管路易斯绝对不可能踏足天使医院,但我在医院里并不是无人陪伴。玛丽·霍金斯因为第一次去医院的经历而变得无畏,鼓起勇气再次陪伴我,然后又一次。她虽然还不太敢直接看伤口,却能帮忙用勺子给病人喂燕麦粥和扫地。她显然觉得,相对于宫中的集会或叔叔家中的生活,这些活动都是一种令人愉快的改变。
虽然经常对她在宫中看到的某些行为感到震惊——不是说她见得很多,而是她很容易被震惊——但是在看到马利尼子爵时,她并没有表现得特别的厌恶或惊恐,这让我推断出她那该死的家庭还未协商完她的婚姻,所以还未把这件事告诉她。
我的这个推断在四月末的一天得到了证实。那天在去天使医院的路上,她红着脸告诉我她坠入了爱河。
“噢,他长得太英俊了!”她完全忘记了口吃,激动地说,“而且,他还那么……呃,那么高尚。”
“高尚?”我说,“唔,是的,很好。”私底下,我觉得高尚并不是我选恋人时最看重的品质,但各有所爱吧。“是哪位绅士这么有幸啊?”我温和地逗她,“我认识他吗?”
她那红润的脸庞更红了。“不,你应该不认识。”然后她双眼闪耀着抬起了头,“但是——噢,我不该告诉你的,但我忍不住。他给我父亲写了信。他下周就要来巴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