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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和别人过不去
两个人,是永远不可能完全重叠的两个圆,能部分相交已经不错了。
为什么他会和你不一样呢?因为差异。关系中的两个人对于同一件事的处理方式不同,是由于他们是不同的两个人,他们的年龄、性别、思维习惯、生活经验、家庭环境、教育背景、宗教信仰、价值观、看问题的角度等都是不同的。每一对关系都有各自的差异,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双方都会因为差异就会产生矛盾和冲突。因为他们当中有的人懂得尊重甚至理解和接纳彼此的差异,或者是在因差异产生矛盾时,他们懂得如何“化干戈为玉帛”。
自己有自己的好,他人有他人的好;自己这样做有自己这样做的道理,他人那样做有他人那样做的道理。每个人都有权按照自我意愿活。只要不触犯刑律,不谋财害命无公害,就不必加以指责。即便是人家犯了刑律和天条,社会和大自然都有自己的惩罚方式,又何须您动怒?
别和世界过不去
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女士2000年花了600元从电器超市买了一个热水器,打不着火。事隔6年,她提出了申诉,经工商、消委会协调,超市同意送一台新热水器,并赔偿200元。但她不接受,从此走上了诉讼之路。她提出的诉讼请求是赔偿80万,依据是精神损失与通讯、交通、误工等。由于事隔6年,过了保质期,她的诉讼请求自然得不到支持,于是告有关部门渎职,告经销商、工商局、监察局、法制办、检察院、法院……诉17个部门、30多人渎职。她至今没有结婚,也没有工作,她说是为了捍卫正义消除隐患。我很想与她谈谈,将自己全部精力投入这个案件是否值得。有何必要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寄托在这个案件上?与整个社会过不去,能够达到改变社会的目的吗?当然,笔者对其维权意识表示赞赏。
从网上看到不少人对社会十分抱怨,对看不惯的人与事进行谩骂、攻击。我理解他们的心情,对社会的种种不公十分不满。但是渲泄缺乏理性的消极情绪,并不有利于社会进步,对自己也没好处。无论过去、现在与将来,无论中国还是外国,社会都不是完美的,也不可能完美。当然,我们要为完美而努力,不断推动社会进步。但是,社会进步是一个历史过程,不可能一下子改变,作为个人还是要积极面对,让自己活好,与自己、他人、社会、世界和平共处,这才是和你息息相关的人间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