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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低头,看到罗兰的武器依然别在她的腰带上,像是墨西哥电影里的土匪枪,或是海盗弯刀。她把枪拔出套,惊异于它握在手里的美好感觉……多么残酷的美妙手感。与它分离,她默想,好比是与爱人分离。其实她不是非得抛弃它,不是吗?问题不在于此,而是:她到底爱谁更多?那个男人,还是这把枪?所有的问题都源自这一质疑。
她一把转动左轮枪膛,发现弹匣内部面目沧桑,所有弹壳都锈钝不堪。
这些子弹都打不响了,她想……不明就里,也不知道有何意味:全都受潮了。
她看着枪管,带着奇妙的悲伤情绪——但并不意外——发现枪管里一丝光都不透。塞住了。看起来像是堵塞了数十年。这把枪再也不可能开火了。到头来竟已不用选择。这把枪完了。
苏珊娜一手依然握着左轮枪的白檀木枪把,另一只手则转动了油门。电动小车——她称之为三号车,尽管这些小事正从她的记忆里慢慢消隐——静静地向前滑动。小车路过一只桶身上印着“请勿乱扔垃圾!”的绿色垃圾桶。她把罗兰的左轮扔了进去。这样做让她心疼,但她没有丝毫犹豫。枪很重,砸在揉成一团的快餐包装纸、广告传单和废报纸上,如同坠河的石块般沉落到最下面。她怀着地道的枪侠之心,为这样一把来历非凡、久经历练的古枪(哪怕穿梭不同世界的最后一程彻底报废了它)扼腕叹息,但扔掉就是扔掉了,她是期待前景的女人,绝不迟疑,也绝不后顾。
就在她来到手握纸杯的男子背后时,他转过身来。他当真穿着一件印有“我喝诺兹阿拉!”的运动衫,但她的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是他:他才是她全神贯注的对象。这是爱德华·堪特·迪恩。甚至这也是次要的,因为她在他双眼中看到了自己畏惧的情形——彻头彻尾的迷茫不解。他不认得她了。
接着,他试探性地微笑了,这笑容也是她记得的,她一直深爱的。而且,他没有毒瘾,她立刻就知道了。她从他的脸上看出来的。尤其是他的双眸。哈莱姆合唱团的学生们仍在高歌,他则递出一杯热腾腾的巧克力。
“感谢上帝,”他说,“我刚刚还在想大概只能我自己喝了。那些声音是没谱的事儿,是我发神经。那……好吧……”他支吾起来,看来更迷惑了。他似乎还有点害怕。“听着,你来这里是为了找我,对吧?请告诉我我没有神经错乱。因为,女士,现在我的感觉就像是长尾巴小猫咪躲在椅子叠椅子的房间里。”
“你没有,”她说,“我是说,你没发神经。”她想起来,杰克曾经说过,在他脑海深处一度有两种声音争执不休,一个大喊大叫说他死了,另一个则坚称他还活着。双方都确定无疑。她大致能想象出来,那感觉一定很糟糕,因为她对于别的声音多少有所体会。奇怪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