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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待在这两天冲浪的地方。莎文娜住的房子在海滩另一端,看起来好像没人在。房子的后门紧闭,外面的毛巾不见踪影,窗户里没有人影,也没人从屋里走到露台上。我纳闷着他们什么时候会回来,说不定要到下午四五点,而我已经决定,到那时我早就不在这里了。首先,我没有理由来这里,再说,我最不希望的,就是莎文娜以为我在跟踪她。
大概下午三点,我离开海滩晃到“热络”。酒吧看起来比记忆中更加昏暗肮脏,我一走进去,就觉得讨厌这个地方,以往我还一直以为这里是所谓内行人来的正统酒吧呢!里面几个形单影只的男人面前摆着田纳西威士忌,他们只顾埋首于杯中物,企图逃避人生的困难,我想这的确是内行酒鬼的证明。老板勒罗伊还在那里,我一走进去就被他认出来了。我在吧台前坐下后,他自动拿了个杯子开始装啤酒。
“好久不见啦,没惹麻烦吧?”
我咕哝着:“尽量啦!”勒罗伊把酒杯滑过吧台送到我面前的同时,我环顾酒吧。“酒吧的样子很不错,我喜欢。”我朝身后示意。
“很好。要不要吃点什么?”
“不用了,谢谢。”
勒罗伊擦了擦我面前的吧台,把抹布搭上肩膀,走开去招呼其他人。过了一会儿,有人拍了我肩膀一下。
“呦,约翰,什么风把你吹来啦?”
我转过身,看到一个跟我渐行渐远的朋友。在“热络”就是这样,这里的一切我都讨厌,包括以前的酒肉朋友。现在我明白,其实自己一直都是这样:不知道为什么来这里,也不知道为什么曾经一度是常客,只知道那时候好像没别的地方可去。
“嘿,托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