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细解台湾郑氏小朝廷 (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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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台湾郑氏政权”,实为南明政权治下的“大明台湾省”,虽未再立明氏宗室为尊,却依然是大明王朝留在中华大地的最后一条血脉。其性质,实与南宋灭亡时期,残留在福建、广东一带的南宋小朝廷无二。世人总把南宋王朝崖山兵败,陆秀夫携南宋末帝跳海殉难的公元1279年,看做宋朝灭亡的句号。而论及明朝,却把公元1644年崇祯殉难煤山作为终结点,至于南明小朝廷,乃至台湾郑氏政权,皆划于明朝历史之外,时至今日,这般的“双重标准”,是否也该公正客观?
抛却“双重标准”,正视“名分”,所谓郑成功驱荷复台,既非抗击外来侵略这般简单,更非“割据自立”乃至“分裂祖国”。这是大明王朝大厦将倾之际,最后的一块“复国根据地”,更是心怀故国的万千明室遗民,最后的精神家园。
与名分相关的,是收复台湾的过程。其中的一些艰苦,是读正史的人所熟悉的,比如荷兰人防御严密,军力强大,赤嵌、台湾府两战,攻击异常惨烈。久攻不下之际,郑氏大军出现断粮危险,在漫长的包围之后,方逼得荷兰军整军降服。克坚城,复故土,软硬相济迫服纵横全球的“海上马车夫”,不易。
更“不易”的还有一些令清朝人尴尬不已甚至回避不提的历史:就在郑成功倾精锐东征台湾之际,意在统一全国的清王朝也频频动作,多次派兵清剿郑成功的属地金门、厦门,叛逃清室的施琅、黄梧等人,更是甘为前驱,率水师屡屡打劫郑军开往台湾的运输船,企图断绝郑军攻台的运输线。如此“趁火打劫”,实是让郑成功的攻台大军腹背受敌,在围攻台湾城的最关键战役里,郑军的运粮船遭清军袭扰,部队一度面临断粮局面。郑成功以身作则,减少三餐粮食用度,也不肯向台湾百姓加派征用。“郑氏逆贼”的所为,真让正统的“我大清”汗颜。
根据揆一的《被贻误的台湾》,以及诸多荷兰当时驻东南亚官员的记录笔记,在郑成功收复台湾甚至占领台湾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荷兰侵略者和南下清军频频勾结,联手打击。荷兰殖民者甚至通过清廷宠信的汤若望等西方传教士的帮助,在清廷高层活动,不仅向清军出售武器、战船,更派水师连续骚扰,配合清军作战。荷兰东印度公司当时的高官菲克尔的记录写得十分明确:鞑靼人(清廷)对台湾属于谁的兴趣,远少于对国姓爷是否还存在的兴趣。号称“正统”的大清王朝,在这场“反侵略”里的表现,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
当时许多明朝忠臣对郑成功的选择颇多指摘,比如抗清名将张煌言指责郑成功“舍大就小,得不偿失”,顾炎武等“明朝遗老”也指责说这是“以忠义为名,弃君臣大义,行自立乾坤之实”。但如果我们把眼光再放远一些,西班牙王室重臣菲利普亲王早在公元1622年就向王室建言:台湾是“远东海洋的灯塔”。荷兰国会则在公元1651年、1655年、1658年3次追加建造台湾防卫的预算,长期担任荷兰国驻台湾总督的揆一更是坚称台湾是“东亚海洋不沉的桥头堡”。在大航海时代的世界,台湾因其特殊的位置,在东西方贸易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所谓“宝岛”,实至名归。
我们不妨可以做这样一个假设,如果没有公元1661年的那次渡海东征,郑成功的抗清力量在清王朝的绞杀下迅速覆灭,而闭关锁国的清王朝,对开拓万里海疆从未有过兴趣。盘踞台湾的荷兰人,也势必稳固他们的统治,台湾,将从此真正成为荷兰海洋帝国治下的一块“领土”,几个世纪以后,或许会继续留在荷兰版图里,也或许会如今日菲律宾、印尼一样,成为与中国隔海相望的“邻邦”,却必不再为华夏所有,若那样,才是万千炎黄子孙真正的恨事。
如果我们以此来看待郑成功收复台湾的功业,就可以很容易的得出评语:艰苦卓越,功业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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